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华人富豪争温哥华豪宅 因诚信问题败诉

”蚂蚁搬家”往加国转150万元

人气: 317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8年01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两名在中国合作投资的老板,移民加拿大后继续合作,投资温哥华房产。出现纠纷后对簿公堂,曝光了他们违规的特殊运作方式。

1月4日,卑诗省法官葛里芬(Madam Justice Griffin)做出裁决,原告傅氏家族败诉,被告夏氏家族是两套物业的真正拥有者;双方分别拥有另一栋独立屋的50%产权。

“蚂蚁搬家”转移150万加元

根据卑诗省法院的裁决文件,来自中国大陆的傅太太与夏太太2006年成为朋友。从2007年起,两家人共同在中国投资物业,往往投资同一个开发项目,比如杭州的东方润园。

2010年至2012年间,她们的投资获得成功。傅家在杭州的黄金海岸买卖公寓后,利润约为1,000万人民币。

2008年左右,两个家族各自申请移民加拿大,傅家申请爱德华王子岛的省提名计划。2010年11月,傅太太与丈夫、24岁儿子以投资移民身份登陆加拿大,先飞往爱德华王子岛办理手续,然后到温哥华买房。

2012年7月,曼尼托巴省批准夏家的移民申请。一个月后,夏太太与丈夫、9岁儿子登陆加拿大。他们在曼省省会住了一星期后,搬到温哥华。

傅先生是中国大陆一家纺织厂的老板。因为中国每人每年只有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傅先生便利用其员工,以“蚂蚁搬家”的方式把资金从中国转移到加拿大。法官表示,傅家采用每名员工转移约5万元。2012年7月至10月间,傅家用这种方法转移了将近150万元。

根据法院文件,两个家族把数百万元从中国转移到加拿大后,继续投资房地产。两家人先后在温哥华共同购买3处房产。

2011年1月,温哥华Mayfair Avenue的一栋独立屋的成交价为238万元;2011年5月,第19大道的一套独立屋售价为285万元;2012年11月,位于Elm Street的一处独立屋以308万元售出。

运作无规矩给法官添难度

法官表示,为掩盖房产的真实所有权,两个家族不愿记录他们之间的商业往来,就像他们在中国买房时那样。

2007年至2014年间,傅家向夏家汇款174次,总值将近4,000万人民币。这些汇款没有任何书面协议或统一记账方法,在加拿大实属罕见。两家人汇款时不在乎零钱,对他们来说几万元是零钱。

两个家族共同投资物业近十年之久。直到2014年,他们的投资项目开始走下坡路。他们因物业的所有权发生矛盾,并指责对方说谎。

2015年5月,傅家与夏家在加拿大对薄公堂。双方之间的汇款繁多且复杂,又缺少文字记录,给法官审案带来了难度。两年半后,法官终于做出判决。

原告因信誉差败诉

长达552个段落的法院判决书称,被告夏氏家族是Mayfair Avenue和第19大道两套物业的真正拥有者。两家分别拥有Elm Street独立屋一半的产权。法官建议将其出售,然后双方平分收益。

法官判原告傅氏家族败诉,须赔偿被告夏家的诉讼成本费。法官表示,夏家更像是在说真话,而傅家有信誉问题,包括在报税及在加拿大境内居住时间的问题。

傅先生在中国做生意很成功,拥有中国最大的纺织厂之一。不过,他在加拿大报税时表示,他的全球总收入不足100元,这令人难以相信。

另外,傅先生之子为了保住永久居民身份,2012年在居住时间上欺骗加拿大移民部。实际上,他在过去5年内没在加国住满两年。

记者两次致电本案原告与被告的律师。至截稿时,记者没收到任何回复。#

责任编辑:周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