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

台金管会公布 临柜过路客50万交易需认身份

【大纪元2018年1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亚太防制洗钱组织(APG),将在下周一来台现地评鉴,金管会公布相关法规修法,抢在APG于16日评鉴结束前上路,修改内容包括银行发现疑似洗钱情事,银行针对超过新台币50万元的临时性交易,不管是现金交易或是非通货交易,都要确认客户身份(Customer Due Diligence, CDD),以防制洗钱。

银行局主要修正“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办法(简称反洗钱办法)”修正草案,及“金融机构对经指定制裁对象之财物或财产上利益及所在地通报办法”。根据最新法规修改,未来来台的“过路客”除了现金之外的临时性交易,若达新台币 50 万元门槛,银行都须加强确认客户身份,预定可于11月16日APG评鉴结束前实施。

修法的改变最大的是银行洗钱通报办法,原本是“发现疑似洗钱或资恐交易迹象,10天内就要通报金管会”,现改成“发现迹象后,应尽快查证,并留下书面记录,经主管核定后,2天内通报金管会”。

银行局指出,修正通报流程是根据实务上的考量,不过虽缩短通报时限,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查证时限。金融机构若因业务关系知悉客户持有或管理经指定制裁对象的财务,需在知悉日起2个营业日内,向调查局通报。

在确认客户身份部分,金管会表示,现行规定是新台币 50 万元以上临时性“通货”交易,需要加强确认客户身份,但是修法后,不仅只是通货,未来来台的“过路客”除了现金之外的临时性交易,例如支票、有价证券、黄金交易等交易,若达 50 万元门槛,银行都须加强确认客户身份。◇

责任编辑:昱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