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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税务洗钱 金管会提醒银行加强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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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5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新北报导)为强化国际金融业务分行(OBU)洗钱防制程序,金管会已在去年修正《国际金融业务分行管理办法》,对OBU应取得或验证之客户身份文件、资料或资讯为一致性规范,各银行也已完成对所有OBU既有客户重新办理确认客户身份程序。金管会表示,为建构OBU完善遵法环境,金管会仍将持续滚动检讨,确保银行落实执行。

鉴于逃漏税是属《洗钱防制法》之前置犯罪,银行的整体防制洗钱程序均应纳入税务风险的控管。金管会表示,在今年已召开“银行因应税务洗钱风险防制措施”会议,与会银行表达对税务洗钱风险的防制,不论是OBU或DBU均依据《洗钱防制法》相关规定执行控管程序,例如申请开立OBU法人账户,而无实质商业营运的公司,均予以特别审核,加强控管。

金管会说,是否涉及逃漏税尚非银行所能判定,银行执行重点在于将可疑交易型态及不寻常金流内容,申报予相关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为有效落实洗钱防制及逃漏税的控管与程序,强化风险基础方法,并依循防制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织(FATF)的第34项建议发布指引协助金融机构采取洗钱防制措施,金管会已于今年发布原则性指导函示,并由银行公会依据银行实务需求,拟具实务建议指引,包括辨识逃税风险之红旗警示指标等相关做法。

金管会表示,我国OBU制度多年来吸引外资协助台湾经济转型,并让出口与贸易导向的境外台商可就近调度资金,目前OBU应执行客户尽职审查、防制洗钱及反避税措施均与境内金融业务及国际标准一致,银行应检视并注意国际金融业务相关推广及行销文件内容的正确性,共同维系国际金融业务的声誉及稳健发展。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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