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宗丢失风波 高院法官为自保录制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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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梁义综合报导)扑朔迷离的“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丢失风波再有进展。《华夏时报》深度调查部记者收到一段疑似最高法院法官王林清的自述视频,据说录制这份视频的目的是为了自保,免遭不测。

《华夏时报》深度调查部公布了这段视频,文章称该栏目记者收到一段疑似最高法院法官王林清的自述视频,王在视频中讲述,他曾作为陕西榆林凯奇莱公司诉西安地质勘察院案件承办人,在准备写判决书前发现原存在自己办公室的案卷离奇被盗。

报导称,《人民法院报》2013年3月曾刊发《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林清》的文章并配有王的照片,对比视频人物可知,二者相似度极高。

《人民法院报》2013年3月曾刊发王林清的文章并配有王的照片。(网络截图)

公开信息显示,王林清现任最高法院法官,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员。

王林清在视频中自述,只所以录制这个视频,目的“就是要给自己、为保护自己,免遭不测,留下一定的证据。”

王林清在视频中说的第一个案件,就是2018年2月,中共央视曾报导过两次的陕西榆林凯奇莱公司和西安地质勘察院的合作勘查合同纠纷。也就是外界所说的“陕北千亿矿权案”。

王在视频中详述了他发现卷宗丢失的整个过程,“当我写判决书的时候,我打开工作柜,准备拿出一审卷、二审卷的时候,要写判决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厚厚一摞子的一审案卷都在,而二审的一本正卷和一本副卷竟然不翼而飞了。这个案件多么的重大,如果这个案卷一丢,我可能就会被开除了。所以当时,我当时就懵了。我赶紧把办公室的边边角角、犄角旮旯全部找了好几遍,根本就没有见到这两本卷的下落。”

王说,他又赶紧跑去向程庭长报告,程庭长倒是表现得“相当的镇静”,让他回去再好好找找。但他回来以后,又找了办公室十几遍,还是没找到。

王之后想到他们办公区的每一层都安装了若干个摄像头,而他办公室门口外正好有一个,在他办公室的走廊尽头还有一个监控,等于有两个监控。于是他赶紧找到程庭长,要求调取监控摄像,查看丢卷的那几天是否有人拿走了卷宗。

王在视频中说,程庭长让他和保卫处联系好了以后,程庭长中午自己一个人去调取了监控录像,他则焦急地等在程庭长办公室门口。

下午2点多,程庭长调取监控回来以后说,监控录像显示,王那天第三次汇报以后,带着卷宗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把卷宗放到办公室以后,他就空着手走出了办公室。但是第二天监控就“坏了”。

王在视频中说,他一听就感觉这个事情非常蹊跷,监控怎么可能说坏就坏,而且是安装不久的监控,并且他的办公室门口有两个监控,不可能两个都坏。

近日,这起持续十多年,去年12月最高院才作出第81号判决的“陕北千亿矿权案”突起风波,先是《中国经营报》引述多名知情人士的说法称,在最高法院审理的“陕北千亿矿权案”的二审卷宗一次性丢失;但之后,中共高院连续通过陆媒“辟谣”,称“该案二审卷宗已于2018年9月26日归档”,“卷宗丢失”一说系“谣言”。

12月29日,一直参与相关爆料的前央视主持人崔永元在网上发布更多证据,指案卷是2016年11月26-27日在最高法院民一庭法官王林清的办公室被盗走。王林清在11月28日星期一早晨上班发现卷宗丢失,第一时间告诉了民一庭庭长程新文,程新文随后层层报告至周强院长,但之后只回看了监控黑屏,没有安排追查,没有报案,而是要法官重新补一个新卷宗。

崔永元的贴文还称,今年5月至8月间,程新文多次让书记员李海燕通知合议庭成员,补签一份该案2013年中止审理的合议笔录。合议庭成员觉得不妥婉拒了,但最后迫于压力还是签了,落款时间是2018年。

在两天前还高调宣称“卷宗丢失”一说“造谣”的最高法发表《情况通报》,一反之前言辞,宣布启动调查。 

这起案件源于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公司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关于一起煤矿所有权的纠纷。2003年双方曾签订勘查合同,之后探出的煤矿蕴含20亿吨储量的优质煤矿资源,估值高达千亿元。但西勘院在未提出解除合同情况下,在2006年与“女港商”刘娟签订合作勘查协议,导致“一女两嫁”。凯奇莱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发琦于是展开了一场持续十余年的“夺矿之战”。

据报导显示,刘娟上世纪80年代曾在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当打字员,90年代移民香港从商,后来还担任陕西省政协常委。财新网曾报导,刘娟直到2016年都没有拿到探矿权,而没有探矿权的刘娟,“却还是在半年左右时间拿到了环评、安评、水评、土地预审等五部门的手续”。

报导说,全部卷宗丢失发生在2016年11月下旬的一个周末,就在案卷丢失前20天,凯奇莱法定代表人赵发琦,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等人曾干预该案。

此外,《财经杂志》曾报导,最高法院审理该案期间,已经落马的时任中共最高法院副院长的奚晓明曾参与此案。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也曾对此案做出批示,“要求正确引导舆论”。之后,陕西省高院的二审判决彻底改变了该院一审判决的结果。

该案案发于2003年,但一直到2017年末,最高院才作出第81号判决,认定凯奇莱与西勘院合同有效、继续履行,但如今一年过去,胜诉的赵发琦仍然没有从地方政府那儿拿回矿权。

责任编辑:周仪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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