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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乐陞案 许金龙一审遭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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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日商百尺竿头收购乐陞案,台北地院2日认定,乐陞董事长许金龙扰乱市场秩序、重创投资人而赚取暴利,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判许18年徒刑,并科罚金1亿元,没收四十亿七千万余元不法所得。可上诉。对此,北检表示,将待收到判决书之后,再研议是否提起上诉。

检调调查,许金龙涉于2013至2015(102至104)年间,5度利用纸上公司制造虚伪的“策略性投资人”,隐匿参与私募程序,并在公开资讯观测站以不实公告取得时价八成的乐陞私募股票,再利用乐陞投资中国“Tiny Piece”28亿元、“同步公司”53亿元的机会,以个人身份与交易相对人签密约,要求对方股东购买他的个人私募股票,不法获利四十亿七千万余元。

合议庭认为,许金龙为谋求不法获利,违法私募大量乐陞股票,并以自身名义到处签立私约,制造乐陞交易活络假象,破坏股票市场竞价自由,犯罪情节重大;同时许否认犯行,甚至试图合理化、正当化自身犯行,还自觉委屈而从未表现认错悔改之意,因此重判18年。

判决也指出,许金龙犯罪所得共计40亿7,023万余元,以及葫芦公司名下之私募股票1,700仟股,一并依法宣告没收;日本籍被告㭴埜由昭、中国籍王佶等3人,侦查期间未到案,已由检方发布通缉。

另外,许金龙名下的天母高价住宅“国扬天母”10楼,已在宣判前进入法拍程序,坪数约65.19坪,底价6,190万元,将于8日执行第一次拍卖。◇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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