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乐陞案侦结 许金龙遭求刑30年

人气: 29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7年0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地检署侦办日商百尺竿头并购乐陞,24日全案调查侦结,检方认为许金龙不思正途,结合作手牟图私利,不法获利逾新台币40亿元,且犯后态度恶劣,建请法院量处30年徒刑;炒股作手杨博智坦认犯行,缴交不法所得320万元,建请量处适当之刑。许金龙否认检方所指的七大罪状,强调将捍卫自身清白,也希望法院别继续羁押他。

检方表示,乐陞董事长许金龙、代理董事长李柏衡、财务长谢东波、百亿大盗杨瑞仁(现改名杨博智)等10人,依涉违《证券交易法》等罪起诉,其中检方向法院对许金龙具体求刑30年,另外台湾籍林姓被告、中国籍王佶、日本籍㭴埜由昭等3人通缉;独董尹启铭、陈文茜及李永萍涉犯《证交法》部分,另案侦办。

检方指出,许金龙出售私募股票、内线交易、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套利及侵占乐陞公司款项所获之犯罪所得共计40亿7,023万8,446元,以及葫芦公司名下的私募股票1,700张,均为许金龙实质所有,建请法院依法没收。

检方认为,许金龙为乐陞公司负责人,应善尽管理公司的责任,却不思正途,破坏公司治理,欺瞒董事会,图一已私利,利用乐陞公司内部人身份之便操控发行面,结合作手在交易面牟图私利;许金龙亦利用境外纸上公司截流逾40亿元的不法获利,转入国内操纵股价、买卖公司债,赚取巨额暴利,同时损害乐陞公司利益,扰乱证券巿场秩序,并造成投资人重大损害。

乐陞案共有7大犯罪区块,包含“不实私募、密约套利”、“回售TP、密约背信”、“伪发CB、套利控股”、“百尺竿头、诈伪收购”、“操纵股价、牟取私利”、“挪用资金、侵占款项”及“隐匿关系、财报不实”。◇

 

许金龙(图中)遭求处30年徒刑。(中央社/提供)
许金龙(图中)遭求处30年徒刑。(中央社/提供)

责任编辑:陈真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