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度:大法弟子被称作“全县唯一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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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27日讯】这是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一位大陆大法弟子在明慧网上讲述的修炼故事。

他是一九九六年五月喜得法轮大法,得法前曾在组织部、农业局、乡镇等单位工作过。一九九七年,他被调入一科局做常务局长工作,由于严格按照“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和领导的高度信任,甚至被称作“全县唯一的好干部”、“一个真正的大好人。”

经销塑钢窗的小张说:“炼法轮功的,真不收一分钱的礼呀!”

一九九八年初,他所在单位建综合楼,主要领导让他任建房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建房各项合同的签订和资金的支配等。单位一把手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公开宣布:“建房领导小组由某某某担任组长,因为他炼法轮功,道德品质高尚,一心为大家着想,这是大家公认的。我对某某某的信任超过对我自己的信任,单位的事情交给某某某我放心。”

有一天,负责他们建筑施工塑钢窗的小张,向他单位小詹询问他家的住处,小詹说:“你要送礼呀,你别去了,去了也没用,人家不收礼。”小张说:“我就是到他家看看,串个门,把这么大的工程给我了,我得当面谢谢人家。”小詹说:“人家是炼法轮功的,谁送的礼都不收。”小张说:“这不可能,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不收礼的。”小詹说:“你不信?那我把你送到他家门口。”于是小詹把小张送到了他家门口。

小张进门之后,从兜里拿出一个鼓鼓的大黄牛皮纸信封,看上去里面足有上万元人民币。小张毕恭毕敬的说:“我代表我们厂长来看看你,你把这活包给了我们,我们非常感谢您。”说着把这钱放在桌子上,随口说自己还有急事,站起来就往外走。他一把抓住小张的胳膊,把装着钱的信封塞到小张兜里,抓住小张衣兜不撒手,让小张坐下。他对小张说:“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我师父要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遇事为他人着想,我不收任何人的礼。你们挣点钱也不容易,你快把钱拿回去吧。”

小张说:“你不收下这钱,我跟厂长没法交差。”他说:“那你就把这笔钱用在提高工程品质上吧。” 小张既敬佩又感叹说:“炼法轮功的真是不收礼呀!我还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好人呢!”

后来小张又找他妻子(也是大法弟子),当然也被她拒绝了。最后小张跟他说,那我请你们吃一顿饭行不?他答应了小张。吃完饭后小张去结账,服务员说,帐已经结完了。原来在他们三个人吃饭的中途,他以出去解手为托辞,先把钱付了。

办公室主任说:“炼法轮功的,不占公家一分钱的便宜。”

他主管单位的财务工作,吃喝拉杂的费用都有他签字报销。故而在亲朋好友、工作过的单位领导、同事看来,他请他们吃一顿饭是轻而易举的事。所以有事没事他们就会到他单位来坐坐,等他请他们去饭店。他们都觉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吃完了签字报销是理所当然的。

一天快到中午了,他曾经工作过的那个乡镇的一个村书记领着几个人来到他办公室,进门就说:“中午不走了,我们来了,还不请我们吃一顿。”他说行,让办公室主任安排一下。吃完饭他从自己兜里掏出现金结账,结完帐没要收据。那村书记问办公室主任,怎么不要收据呢,办公室主任说:“要那没用,我们局长家里来客人请吃饭都是自己花钱,从来不占公家一分钱。”

单位的综合楼竣工后,建筑商把单位几个主要领导的住宅的地面都铺上了地砖。他知道后,根据房间的面积和地砖的品质外加水泥和人工合计两千八百元左右。他便让一个同事也是建筑商的一个同学,把钱转给了建筑商,一共三千元。没过几天,建筑商来到他办公室,很无奈又非常敬重的对他说:“我只是想表达一下我对你的感谢,这点儿你也不接受,你炼法轮功,送礼不收,请吃饭跳舞也不去,变相给你点好处也不要,把钱退给我,还多给我二百元,真是拿你没办法!这当领导的要都像你这样那国家就好了。”

他所在的单位,每年招待费,至少都在十几万,甚至更多。饭店老板为了和他们拉近关系,结账时在原饭费基础上多开二三百拿回去报票子,从中得到好处是很容易的事。如饭费五百元,那单据上可能写八百元,或更多。这样在报销时,他就只好在饭费收据上签上:“实际花销五百元”,按实际费用报销。

逢年过节,或有时需要他关照的职工,给他送钱送礼他都一一谢绝和送回。因为他知道自己是大法弟子,事事时时都要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

知道的人说:“一般人做不到”

他所在单位,大大小小的官以检查工作为名来要吃要喝的不少,省级的、市级的、县级的,不仅要吃好喝好,更主要的是玩好,“玩好”就是要那种特殊的服务。

有一次市纪委一个处长来了,是他参加市培训时的一个同学。领导为这位处长安排的规格比较高,他们也把他叫过去一起招待。吃完饭后,汽车把大家送到了一个地方, 下车后,进了一个大厅,他才知道这里是一个个包房。他转身走出大厅,到车里坐着。不一会儿,负责招待的领导从大厅出来找他,非得让他进去不可。他说:“我不会去做那种事的,我决不会去的。”这位领导就从车里往外拽他,他手拽着车把手,脚蹬着,领导没拽动他,气呼呼的说:“是不是因为你炼法轮功?”他说:“是啊,炼法轮功的哪有做这种事的!”坐在车里的司机说:“领导不去,我替领导去行不行?”那位领导说:“和你有啥关系,这是领导才有的待遇。”

此事在当地传开,知道的人都说:“炼法轮功的真了不起,不嫖不赌的,一般人做不到。”

驻看守所的督导员说:“全县唯一的好干部被关起来了,我不干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县委书记、党群书记、组织部长、纪检委书记等找他谈话,让他放弃修炼法轮功。他跟他们讲,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坚持自己的信仰是宪法赋予我的权利。

于是他们免去了他的正科级级别和行政领导职务,并非法把他关押到县第一看守所。他被非法关押进看守所的第二天,早上八点钟上班时,检察院驻看守所督导员来到关他的监室窗前,打开窗户问他:“谁把你关进来的?因为什么把你关进来的?”他说:“因为我炼法轮功,是县委书记下令把我关进来的。” 督导员说:“你听大哥的话,就说不炼了,骗他们,回家偷着炼,别那么死心眼。”他说:“那可不行,我炼法轮功,怎么能说假话呢?”

督导员一看劝不动他,就开始骂起县委书记来,越骂声越大:“某某某不贪不占、不嫖不赌,到哪个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人家能解决,别人干不了的事情,人家能干得了,是县里唯一的一个好干部,把这样的好干部关起来?!”骂县委书记不是人,大声骂着:“我不干了,我找他算账去!”说完就走了。

下午上班督导员又到关他的监舍窗前对他说:我去县委找他们去了,说县委书记没在家,去省里开会去了。县委办公室主任问他骂骂咧咧的找书记干啥?督导员说,你不知道县委书记把某某某关起来了?县办公室主任等人也感到很惊讶。

督导员这一吵吵,狱警都出来看。他手指着他们大声说:“谁也不许欺负某某某,炼法轮功的是好人,谁欺负某某某我跟他没完!

政保科科长说:“你才是一个真正的大好人。”

那是在二零零零年的六月,他因为坚持信仰,被非法关押在县第一看守所。

有一天公安局政保科长把他从看守所带到自己的办公室,非常严肃地对他说:“老弟呀,听大哥一句话吧,说一个‘不炼’回家吧。县委书记、‘六一零’、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开会决定,要对你进行调查,调查你在工作过的地方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我一旦发现有问题,要从严从重处理你。你赶快说不炼了,查出来一点事你就完了,公职、孩子、老婆都要受牵连的。” 他说:“我真的没事,没做过一件违法乱纪的事。”这位科长摇摇头无奈地把他送回看守所。

过了几天,县纪检委干部到看守所核实一个有他签字的三千元钱的借条,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说这是自己所在原单位清欠款时,当时县委决定由公检法三部门配合他们做这项工作。那条子的三千元钱是给法院的,是对法院配合他们单位清欠工作的一点酬谢。于是纪检工作人员到法院找到了原法院院长核实此事。

过了几天,原法院院长把电话打到了看守所,对他说:“老弟呀,当时那三千块钱我入账了,纪检委干部已经核实完了,没事了。你要是别的事我都能帮你,把你弄出来,你炼法轮功我帮不上你忙啊,你自己多保重吧!”

大约过了半个月,公安局政保科张科长又把他从看守所带到自己的办公室,让他坐下后,还给他倒了一杯水,非常敬佩的对他说:“老弟呀,不查不知道,一查才知道你走过这么多单位,没有一点违法乱纪行为,吃喝嫖赌不沾一点边。唉,只有学法轮大法的人能做到这一点,你才是真正的大好人啊!”

责任编辑: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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