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颂恒和游蕙祯昨日抵达九龙城裁判法院听取判刑,梁颂恒和游蕙祯早前表示不会求情,但其代表律师指游蕙祯反思后决定呈上3封求情信,其中1封由她本人所写。游蕙祯指由定罪至等候判刑期间,一直反思案发时的行为,是出于捍卫理念抑或纯粹一己之私。她提到父母患癌,但自己过去专注社运,少与他们分担。日前她提早与父母庆祝父亲节,父母对她或会被判监难以掩饰伤心及担忧。游蕙祯说,惊觉自己的固执和坚守理念,为父母带来伤害与委屈,希望日后能有多点时间陪伴父母,做孝顺女儿。游蕙祯又指,身为公众人物一举一动受到注目,但她轻视自己言行的影响和政治责任,承认有时为令更多人聆听她的想法,欠缺思量便冲前去做,希望法庭给予机会。游蕙祯同时为案发时任职她助理的被告求情。

法官强调没有缓刑理由

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诗丽称,对游蕙祯父母的身体情况深感歉疚,但非有效的求情。判刑要考虑案件的暴力程度及严重性,指5名被告共同行事有计划及有预谋非法集结,越过保安防线,明知不准许仍强行进入会议室,对保安指示更发出嘘声,并以身体压向保安,用暴力扰乱秩序。即使期间有保安晕倒,5人仍然漠视。

裁判官又称,5名被告是超过20岁的成年人,不是少不更事。对于梁、游多番强调自己是民选议员,裁判官指,两人认为自己是“尊贵议员”,但行为直接损害立法会尊严。加上案件涉及暴力违法行为,监禁是唯一选择。由于各被告不承认控罪,并无悔意,判处社会服务令不恰当,最后判处5人各监禁四星期,并强调没有缓刑理由。

梁颂恒及张子龙准以3千元现金保释,等候上诉,期间不准离开香港,游蕙祯及其余两人则放弃上诉,即时还押。

梁颂恒离开法院时,指对裁决感到失望以及匪夷所思,质疑法官并无完全考虑事发时的背景,包括立法会主席的决定是否合法、他和游蕙祯是否应该获准宣誓。对于游蕙祯选择不上诉,他表示每个人都有自己应负的责任,游要对自己的家人负责任。又指已作最坏的打算,律政司有可能会复核刑期。

英前外相指判决令人不安

今次案件引起外国关注,英国前外交大臣聂伟敬(Malcolm Rifkind)坦言,事件令人深感不安,很难相信梁、游所涉及的轻微罪行在其它国家或地区会被判处监禁。英国人权组织“Hong Kong Watch”主席罗哲斯(Benedict Rogers)认为,香港法律已沦为恫吓异见者的政治手段,同时会制造寒蝉效应,窒碍香港民主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