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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济部:火力发电2年内减1% 核电不延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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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1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针对2018年底3项能源公投案通过成案门槛,经济部31日公布最新能源政策评估结果。经济部表示,除了修改《电业法》外,可在法定期限2年内,不再新扩建燃煤机组,且达成每年减少1%火力发电量的公投要求。不过,从2021年开始,因用电量增加,将不会维持公投提案火力发电年减1%的要求。

经济部提到,这次主要是评估公投第7案“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发电厂发电量”是否可以达成。从供给面、需求面进行评估结果显示,2019年及2020年可做到年减火电1%,并能稳定供电。2021年起,继续执行年减火电1%有困难,原因是火电占比高(2017年达86%),在火电被减1%及用电持续成长前提下,绿电、核电无法再额外增加,导致有“被缺电”情形。

经济部次长曾文生解释,2021年开始,台商回流及电子业大厂台积电、力晶及华邦电等在台投资,加上车辆电动化,将导致全国用电量大增,至2022年整体用电量增加20亿度。

关于核电议题,经济部指出,核一1号机已进入除役阶段、2号机2019年7月执照就到期,延役申请不及;核二、核三机组延役面临四大困难,包含核二延役申请已超过期限、地方政府反对、核废料无处去、若地方政府及民意反对,国会难以支持延役预算等。

核四重启需突破立院决议要求废除核四计划、安全数位仪控设备的备品无法取得、与原厂协商修约、向原能会申请重启及完成福岛安全强化、设备完成组装之测试、燃料棒送回原厂检查等作业,总期程将超过6到7年。

核电评估结果不乐观,燃煤发电又处处受限,经济部长沈荣津强调,燃气发电及再生能源将成为未来供电主力,都会按既定的能源转型进程发展,而且所有电源开发计划也会按原先期程进行;原先订出每年备用容量率15%、备转容量率10%的稳定供电目标,也将不受影响。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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