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

新法案冲击独立职业市场引争议

【大纪元2019年11月22日讯】(记者甄妮综合报导)经过数小时的各工业贸易集团的证词以及对新提案激烈辩论,上周四(11月14日)下午,立法者批准了州参议院第4204号法案(下简称S4204),该法案将把成千上万的新州独立缔约方(independent contractors)、自由职业者(freelance)和按需经济(gig economy)工作者归为雇员。

该法案可能会对依赖于独立缔约方的企业产生重大的影响。例如DoorDash 公司、优步技术公司(Uber Technologies Inc.)以及来福车公司(Lyft Inc.)。优步公司表示将与劳工厅的决定进行抗争。

据在线法律研究服务机构彭博法律(Bloomberg Law)报导,新州劳工官员告知优步及其子公司Raiser LLC,在过去四年中,由于他们的雇员被错误地归类为独立缔约方,这些公司欠新州5.23亿美元的雇员就业税。除此之外还要支付1.19亿美元的利息和罚款。几小时后,参议院劳工委员会(Senate Labor Committee)就以3比1投票通过了此法案。

法案的发起人,州参议院主席斯威尼(Stephen Sweeney)在当天晚些时候表示,这些公司滥用独立缔约方定义,已经远远超出了独立缔约方的意图。

最近,加州刚刚签署了一项法案,名为《加利福尼亚州议会5号法案》,对公司何时可将其雇员归为独立缔约方进行了限制,该法案将于明年1月1日生效。新泽西的S4204法案也涉及到了加州5号法案中所提到的多个方面。

新州参院的S4204法案对ABC分类标准(ABC test)进行了调整,该标准用于评判员工是雇员还是独立缔约方。测试A评估员工是否不受其受雇公司的任何指示或控制;测试B评估员工的工作是否属于其受雇公司的“正常业务流程”之外;测试C评估员工是否从事受雇公司的业务或自己的独立业务。

S4204法案对测试B进行了调整,不能因为员工提供的服务都是在其受雇企业的所有营业地区外,员工就可以免除其雇员的身份。该修订反驳了优步的论点。优步称他们的司机不应该被视为雇员,因为这些服务不在其“正常业务范围”之内,优步公司过去一直主张免除《加利福尼亚州议会5号法案》。S4204还调整了测试C规则,如果某人确实为一家公司工作,同时也经营自己的事业,那么只有当他们为受雇公司所做的工作与其个人企业中所做的工作“性质相同”时,他们才可以豁免雇员身份。

S4204的另一项修正案是针对房地产经纪人、会计师和保险经纪人等职业。

许多贸易团体都反对这一措施,例如代表新州大部分食品工业的新泽西食品委员会(NJ Food Council),新州美国汽车协会俱乐部(American Automobile Association Clubs of NJ),纽约新泽西州卡车协会(New York-New Jersey Motor Truck Association)和代表在纽约港和新州经营企业的纽约航运协会(New York Shipping Association)。这些团体在周四争辩说,各自的行业严重依赖于独立缔约方,由于其自由职业的性质,他们能够满足这些经济部门的需求。

纽约新州大都会交通管理局(NY-NJ MTA)总裁雅科敏(Lisa Yakomin)表示,卡车运输行业依赖于独立缔约方运营个体,这些人希望继续拥有自己的卡车。让他们成为正式雇员将会增加运输成本,最终将会由消费者承担。

但是参议院主席斯威尼以及支持该措施的劳工团体反驳说,企业实际上错误地将许多员工归类为独立缔约方,他们剥夺了员工受保护的权利。同时他们也欺骗了政府,使州政府失去了应有的税收。◇

责任编辑:思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