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颁税改标准 会计师:台商须留意税务风险

人气 55

【大纪元2019年03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大陆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2019年第34号公告,进一步厘清无住所外籍人士(含港澳台人士)的居住时间,是否构成税务居民认定的判定标准。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台商与台干必须注意未符合离境规定,而成为大陆税务居民的税务风险。

第34号公告宣布关于连续居住年度自2019年开始重新起算,此意味着不管过往年度的居住情形,均自2019年开始归零重新计算。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执业会计师叶维惇表示,若大陆台商或于当地工作的台籍干部,以前年度并未注意相关规定,而长期居住于中国大陆境内,可趁此机会重新审视自身于大陆境内居住天数的情形,避免以后年度仍有被认定为大陆税务居民的问题。

叶维惇提醒,此项规定只代表以前依据旧法规定之适用情形,也就是5年内未单次离境超30天,或1年内短期离境不超过90天者即为税务居民,仅计算至2018年度为止,不代表以往未符合离境规定,而成为大陆税务居民的税务风险可一笔勾销。

此外,第34号公告宣布在中国大陆境内停留的当天未满24小时,则不计入居住天数计算。KPMG安侯建业税务投资部协理张智扬表示,许多外籍人士计算离境天数时,往往没注意到出境、入境天数计入的规定,也未注意到在大陆国籍运输器上(无论搭机或搭船)仍属境内的情形,容易混淆或算错居住天数。这个情况在第34号公告发布之后将不复存在,自2019年1月1日起,只要在中国大陆境内当天停留不足24小时,即不计入境内居住之天数计算,因此,无论是出境或是入境当天均可不计入居住天数,但仍须注意是否有乘坐跨日航班且搭乘大陆国籍班机的情形。◇

责任编辑:韵寰

相关新闻
大陆新版个人税明年上路 KPMG:台商关注3面向
两岸三地追税紧 会计师:台商勿存侥幸
4招因应关税战 专家传授台商武功秘笈
中共加强管制外汇 台商钱汇不出 损失惨重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