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难容”四川越野车撞行人后加速辗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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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综合报导)5月5日早上,四川苍溪县东溪镇一名54岁男子李某,驾驶白色越野车将一名女士崔某撞倒后,又倒车再次碾压该女士,随后慌乱中撞上前方班车。李某此行为被网民指为“天理难容”。

5日,四川苍溪县公安官方微博发通报称,5日早上9时05分,54岁苍溪石门人李富才,驾驶川HX8501白色越野车,在苍溪县东溪镇东溪大桥头将51岁的桥溪小寨人崔某撞到;然后李富才又倒车,再次从崔某身上冲过去;接着撞在东溪至苍溪的班车上,才停下来。

目前,被撞班车无人员伤亡,而被两次辗压的崔某全身多处骨折,仍在重症监护室救治。

华西都市报报导称,仍心有余悸的目击者陈女士表示,崔某刚买完药,正朝街对面走来,“砰”地一声被撞倒在地。随后涉事车子稍微停了一下,副驾驶座位上的女士还打开了车门。可是,短暂停留后,涉事司机将车倒回去,又飞快地向已经倒在地上的崔某辗压过去。

报导指,崔某邻居说,平常崔某和10多岁的儿子住在一起,丈夫在北京打工,女儿也在外地。5日早上,崔某前往东溪,是为了准备点菜,给儿子补补身子。

崔某的妹妹表示,他们一家人与涉事司机不熟悉,也不是亲戚关系,也没有恩怨纠葛。

此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

“二次开车碾压(撞人)性质就恶劣了!存在故意持证行凶杀人。别告诉我们它有‘间歇性’障碍或者精神病患者(持证可以开车)!建议:严惩不贷。”“狼心狗肺!”、“我的天,好残忍!”“如果第一次是交通事故,那么第二次就是故意杀人了”“若不重判,天理难容!”

“我看第一次撞的也不是很严重,有必要再撞一次吗?这人脑子有病。”“这是故意杀人啊!刚开始撞的那一下最多会骨折而已,结果后面一下就严重了。”“故意杀人,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不过,亦有网民认为,这反映了中国车祸“宁撞死,勿撞伤”的潜规则。“要怪只能怪法律,中国这个奇葩的法律,导致这些事情发生。”

“过去的司机常常说,发生车祸辗死人一次性了断,如不死就麻烦了,赔钱赔到何时才能完呢?看现在的车祸现场就能说明了这一点,用钱买生命”“医院黑,死的起,治不起。这个和前几天车祸把老干部扔井里导致死亡的案例一样。死的起,治不起。医院黑,医保假。”

陕西前资深媒体人马晓明曾对大纪元表示,类似暴戾事件是中共专制统治的恶果,让人的正信消失、人伦堕落。“一党专政的风气和政治状况,是造成社会暴戾的最主要原因。中国自古称为礼仪之邦,中共篡政之后,礼节、信义、文明都变得不重要了,教人把名利放到第一位、放纵人的欲望。”

类似事件频发

近些年,大陆发生多起二次辗压事故。

2018年10月8日9时左右,贵州铜仁市松桃县,一男子欧某某开着轿车将妻子吴某某来回辗压致死。

2018年6月22日早上,因与79岁父亲发生口角,江阳区丹林镇文罗村男子姜某某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撞倒并碾压父亲,随后又将三轮车倒车,再次碾压老人。

2018年1月22日,57岁的大陆“卖炭翁”董事长方云剑生在夜间骑行时,被一辆三轮摩托车撞倒,驾驶员逃逸;紧接着,一辆小车再度撞上他,司机同样逃逸,二次碾压导致方云剑当场身亡。

2018年1月2日,山东德州宁津县X045线马厂路口,一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与一辆白色小轿车相撞后,男子倒地痛苦挣扎时,又连续遭其它车辆辗压,导致男子当场惨死。

2017年,河南驻马店,一女子车祸后无人救,遭第二次碾压致死。

2016年11月,在四川乐山市一段公路上,一女子在斑马线上被摩托车撞倒后,又遭另一辆摩托车碾压,两辆摩托车均逃逸现场。而后,数十人路过无一人相救。

2013年2月13日晚,浙江丽水中山街北环路口发生车祸,21岁的女孩被2次碾压致死,肇事车主逃逸,死者是大学在读女生。#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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