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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吃面边驾车 卑司机分心驾驶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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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9月14日讯】(记者李玉林编译报导)自卑诗省府出台针对分心驾驶司机的严惩条例以来,依然有司机我行我素,挑战相关法律的局限性。近日卑省法官对一名女子在高速路上分心驾车的危险行为作出最终判罚,以提醒司机切勿以身试法。

来自基隆拿(Kelowna)的杰克逊(Corinne Jackson)日前因在高速路上一边驾车一边用筷子吃面,被警察拦截并罚款,杰克逊不服提出上诉。

杰克逊声称她能够用一只手同时掌控方向盘和面碗,而不是仅仅用来拿着她的面碗。分心驾驶卑诗

但卑省上诉法院法官伯吉斯(Brian Burgess )驳回了杰克逊的说法, 他在裁决书中写道:“一个合理而谨慎的驾驶者应该在驾驶车辆时,至少有一只手在方向盘上,方向盘上的手也不应该拿着其他东西。”

2017年9月,在没有发生杰克逊开车吃面的事情时,警方就曾在推特上发布一张一女子在开车时用筷子吃方便面的照片,并配文:“(你知道)开车的时候不能吃汤面吗?分心驾驶 = 368元罚款 + 扣6分。”以此提醒驾驶者不要分心驾驶。

这条推文引发了很多关于饮食和驾驶的法律问题,加拿大骑警亦因此在当地报纸Kelowna Now澄清此问题说,并不是所有司机在驾驶时吃东西都会被罚款。

为此,杰克逊在她的辩护中引用了基洛纳报纸上的文章和加拿大骑警的推文。“她提出她双手都在方向盘上驾驶,”法官伯吉斯写道。 “这一提法与她的证据相矛盾,即她用一只手握住方向盘,左手三个手指勾着方向盘,食指和拇指拿着面碗,右手拿着筷子。 ”

警官Chris Neid作证说,当她于2018年11月2日沿33号高速公路驾车向西行驶时,当时就引起他的注意。“驾驶员的右手上有筷子,她正用筷子将食物放入口中,Neid观察到方向盘上没有手,”判决书上说。

卑诗省的机动车法对驾车时使用筷子的具体问题没有提及,但通常说“一个人在没有足够关注力的情况下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

省级法院已经看到许多涉及在驾驶时使用手机和其他手持设备的案件,但伯吉斯说他和他的同事都没有发现过任何涉及吃食物的案件。

“法庭在这种情况下决定的问题是,杰克逊女士在驾驶时,她的左手拿着一个碗,右手握着筷子,在四条车道的城市高速路上,边吃东西边驾驶,”伯吉斯写道。

杰克逊认为她没有任何糟糕的驾驶行为,她坚称自己左手的三个手指是勾着方向盘的。

法官伯吉斯认为,杰克逊的行为显然对自己和其他人的生命都造成潜在的危险。他写道:“一个人在开车时不应该执行多项任务,一个人双手握物时不应该开车。”

根据卑诗省机动车法,分心驾驶的最高罚款为2,000元,但大多数分心驾驶的罚款为368元。杰克逊被判在今年10月底前缴清罚款。◇

责任编辑: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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