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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5日讯】教育部最近完成“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军训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删除大学一律实施军护课程的规定,授权由学校自主决定采必修或选修,专科与高中职学校军护课程仍维持必修,但高中职第三年授课减为每周一小时,专科与高中职前两年仍每周上课两小时,预定九十一学年度起实施。
学校的军训护理课程近年来引发社会争议,曾有要求军训教官退出校园的声音,在大学自主趋势下,大专生成功岭集训已于民国八十七年起停办,大学原为必修的军护课程也纷纷改为选修,专科与高中职虽维持必修,但授课时数也有争议,一些学校希望降低学生压力,也有学校主张维持军护课程以维持学生纪律。
配合大环境改变,且行政程序法规定过去以行政命令实施的课程实施办法都应建立法源,教育部因此参酌高级中学法、技职校院法等法规,修订“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生军训实施办法”,依据各级学校实际需求,调整军训课程实施内容。
新修办法草案删除“高级中等以上学校一律实施军训,以灌输爱国思想,陶冶高尚品格,锻炼健全体魄”和“高中以上学校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军训会报”等条文,也调整军训授课时数,预计九十一学年起正式实施。
修订草案规范,大学依大学自主精神,各校可自行决定军训课程必修或选修,只需报教育部核定即可;专科与高中职的军训课仍维持必修,其中,二年制专科预定每学期每周授课二小时,五年制专科第一学年至第四学年均实施,预定每学期每周二小时。
高中职军训课程仍维持三年全部必修,但课程时数稍减,过去每学年每周上课二小时,未来将改为前两学年每周二小时,第三学年减为每周一小时;高级进修学校、专科进修学校与法务部矫正学校,军训课都维持每周必修一小时。另外,凡是服完兵役的各级学校学生,都可申请免修军训课程。
至于军训教官编制问题,教官任用、奖惩、考绩过去由国防与教育两部“分别”订定,未来将由两部会“协商”订定,为降低军训课程的军事色彩与增加生活实用功能,军训人员也将明文包括“军训教官”与“护理教师”,也确立军训课应包含护理课程的相关法源。
(中央社/记者翁翠萍)(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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