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防韩国N号房事件 立委拟修法加重刑期

人气: 6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20年05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郑宜芬台湾台北报导)韩国N号房事件嫌犯以裸照及个资威胁女性拍摄不雅影像,并借此营利。国民党立委吕玉玲3日表示,台湾现行刑法没有处罚强拍裸照、散布强拍裸照等专属罪刑,因此她将提出刑法修正案,未来强行拍摄裸露影像借此营利、散布或贩卖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现行对于裸露影像多依刑法第235条第1项散布猥亵物品罪处罚散布或贩卖等行为,刑罚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以强逼或其他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拍摄他人裸露影像,则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20万以下罚金;若借此营利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30万以下罚金。

吕玉玲说,以韩国N号房为例,主要嫌犯建立收费群组,散布被害女性各种裸露影像,且这些影像均为胁迫得手,是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因此提出修法,若是强行拍摄裸露影像或借此营利、散布或贩卖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30万以上罚金。

针对加入群组并持有裸露影像的会员,吕玉玲认为,这群人未将影像散播出去,但因为明知影像来源为要胁所得,却仍付费观看,使得嫌犯持续剥削女性,应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20万以下罚金。她认为,旁观且默许,就是助长暴力的一种手段。

吕玉玲表示,人身自由、性自主权属于个人的基本权利,没有任何人能剥夺与侵犯。韩国发生骇人听闻的N号房事件,身为女性的她感到痛心疾首,身为母亲更是撕心裂肺,强调台湾应积极、快速的修法

责任编辑:玉珍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