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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险公司滥用保户个资 台金管会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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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1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消费者投保产险业者后,个资外流被行销电话骚扰的案例频传。国民党立委林思铭20日表示,发现10大产险公司在要保书中,要求消费者“捆绑式同意”个资利用条件,造成消费者个资遭浮滥利用,要求主管机关纳管。保险局允诺会进行清查,若违《个资法》,最高可处新台币50万元罚锾。

林思铭20日召开办记者会,他检示全国前10大产险公司“汽机车强制险”线上投保“个人资料搜集告知事项”,其中搜集目的多包含“行销”及“其他经营合于营业登记项目或组织章程所定业务”,甚至包含“网路购物”、“电子商务服务”。

他表示,消费者投保后,产险公司就可用以行销,造成民众被行销电话骚扰,而且产险公司利用其强势交易地位,在消费者投保时要求“捆绑式同意”,民众没有“不同意”的选项,形同签下卖身契,勾选后才能进行后续手续完成投保,完全违背个资法立法精神,严重影响资料主体对个人资料的自主性。

林思铭说,利用个资“履约”与利用个资“行销”是完全是两回事,但查阅各大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契约范本,也多有类似状况,显示主管机关金管会疏于管理,导致消费者个资长期遭浮滥利用,要求金管会立即对业者违法行为开罚、勒令改正。

保险局允清查 违者最高处50万罚锾

对此,与会的金管会保险局主任秘书林耀东表示,《个资法》实施后,已请产险公会研议关于产险业履行个资保护告知义务的参考范本,各保险契约拟定都要合于特定目的运用,若相关契约超越现行《个资法》或是有非范本所定范围,保险局会做相关清查,若涉及违法,会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

行政院消保处消保官梁明圳则说,产险公司没有充分提供选择事项,是忽略消费者选择权,让消费者在无奈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个资授权给契约当事人以外的人使用,除可能违反个资法,也造成民众丧失避免将个资授权给他人使用的机会,将请主管机关要求业者改善。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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