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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犬咬人被罚 越来越多狗主人为狗打官司

随着越来越多狗主人乐意为自家咬人的狗打官司,多伦多《动物法》律师也逐渐增多。(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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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6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平多伦多报导)多伦多一条叫Wilbur的3岁普洛特混种宠物猎狗攻击一名80多岁的老太太后,多伦多市府动物服务中心(TAS)今年3月裁决Wilbur今后在公共场所永远得戴嘴套和拴绳。

据《多伦多星报》报导,上周四危险动物仲裁(DDT)听证上,Wilbur代理女律师弗雷达曼(Jennifer Friedman)对TAS裁决提出异议,称要确认攻击视频中狗狗的真实身份,TAS必须提供裁决依据。

弗雷达曼说,狗狗就像家人一样,因为做了什么事被冤枉指控,只要是有能力,任何主人都会花钱请律师为狗狗据理力争。作为宠物伤人案件律师,她会尽全力为宠物客户辩护,为它们争取最好待遇。

许多狗主人会亲自上诉,但越来越多人开始请专业动物律师打官司,打官司拖得越久,钱花得越多。Wilbur的警官主人不仅花钱请弗雷达曼打官司,还花钱对Wilbur进行3、4个小时的无攻击行为评估,花钱让了10周的服从性训练,请邻居和兽医开了7份证明。

《动物法》律师增多

目前,加拿大像弗雷达曼这样的动物维权律师迅速增长,受伤人宠物主人委托出席裁决听证,或保护动物不受虐待。Animal Justice《《动物法》》维权组织执行主管拉布楚克女士(Camille Labchuk)表示,2007年她决定攻读法律时,多伦多只有一名《动物法》律师。

去年9月,加拿大《动物法》大会(CALC)共吸引400名与会人员。拉布楚克说,这在10年前简直无法想像,多年从业经验中她发现,许多人把宠物当家人,而不是当作什么东西一样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宠物要是犯事惹上麻烦,主人只要有钱,都会花钱为宠物请律师打官司。

多伦多危险动物仲裁(DDT)每次仲裁由三名仲裁员,只能确认或撤销凶犬令,不能更改裁决条件(如公共场所戴嘴套和拴绳等)。狗主人还得在房子前挂凶犬警示牌,请人训练凶犬,凶犬不得出入市府公园leash-free区。也就是说,一旦被认定为凶犬,终身都摘不掉凶犬名头。

凶犬令发得不多

受雇为一只伤人德国牧羊犬打官司的法律顾问普林斯纳(Leon Presner)表示,主人不管好狗让狗乱跑咬了人,责任很大,一定要花钱请人打官司。

弗雷达曼认为,《动物法》任重道远,2016年她开始私人生意后,不再为被指控动物虐待的人辩护。动物维权律师们认为,强加给凶犬的条件太繁多,给狗终身戴嘴套,严重影响狗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TAS认为,和投诉案比,他们没发多少凶犬令,只有觉得非常有必要保证公共安全时,才会发凶犬令。2020年1,911起投诉中,仅发出96份凶犬令。凶犬令一旦发出,很难再推翻。2020年DDT共7起仲裁听证,仅1起被推翻。

动物维权律师们认为,动物保护法中,动物监护纠纷案件也日益上升,其中一个原因可能是因疫情封锁期间,许多夫妇离异后,为了家中的宠物监护权打得不可开交,就像争夺子女监护权一样。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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