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改委拟订虐儿新罪行 旁观者及照顾机构不协助有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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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9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卓相如、王纬峻香港综合报导)法律改革委员会辖下小组委员会成员熊运信13日在一个电台节目表示,为更快找出受虐的儿童和长者,打算增加一条新法例,如证明小童或长者受虐而照顾者不做任何事,或故意当作看不到而不协助,便需要负上刑责。另外,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在一个立法会会议上预计,立法需时一至两年,宜先集中先处理虐儿问题。

熊运信于香港电台节目中表示,现时虐儿个案控方需要找出施袭者,若受虐儿童由父母照顾,父母有缄默权,当控方找不到谁人施袭,施袭者便会脱罪。他强调,新法例并无增加照顾者需要做的工作,只是需要照顾者运用他们的基本知识,例如儿童长时间表现得吃不饱,或上落楼梯时会拐下拐下,又或发现长者有伤痕,那么老师或照顾的员工便需要查问,如未能获得回答,便应与其他人士,例如上级或社工商量。

熊运信表示,针对严重身体受伤及易受伤害人士,未必能够说出受伤情况,照顾者要用他们的基本知识,了解伤势是否有可疑。新法例的目的是希望在最短时间内,找出可能受虐的儿童或长者,减轻他们的痛苦。

社区及院舍照顾员总工会义务秘书郑清发在同一节目上举例,有员工在上门服务时,曾发现一些院友在回家度宿回到康复院舍后有伤痕,向院友家人追问。亦有员工在上门服务时,见到受助人有伤痕,查问伤势但无结果。希望在新法例下,能够界定旁观者及照顾机构的责任,令业界的前线员工减少担忧。

另外,立法会一个委员会13日亦讨论有关议题。实政圆桌议员田北辰关注当局会否将法案保护范围,覆盖至16岁或以上的容易受伤人士。

罗致光表示,强制举报机制本身已经有一定争议,配套机制料需时一至两年完成。16岁以下儿童是较为无助人士,当局倾向先做社会最关注的组群。认为要在短期内完成立法,便要先集中处理虐儿问题。

政府建议,“强制举报机制”涵盖七类专业人士,包括教师、医护人员、社工等,至于社区保姆、寄养家长、补习老师等人士,则不包括。罗致光解释,避免举报机制有可能被滥用,一些非专业人士可能“系又报,唔系又报”,令执法部门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处理非紧急的个案,适得其反。◇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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