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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增强市长权力 多伦多市长新权力有多大?

安省政府增强多伦多和渥太华两市市长的权力。图为多伦多市长庄德利。(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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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10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楚方明多伦多报导)安省政府周一(10月3日)已发布其“强大市长权力”立法(3号法案)的拟议法规,揭示了市长何时可以行使否决权。

该立法赋予安省两个最大城市——多伦多和渥太华的市长否决权,以否决与“省级优先事项”相冲突的章程,重点是住房开发。到目前为止,这些优先事项还未确定。

根据拟议的法则,这些优先事项现在包括省府承诺到2031年建造150万个新住宅单元,以及任何支持住房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包括交通、道路和公用事业等项目。

该法规还允许否决权适用于开发收费章程,市政当局有时会要求土地开发商支付与相关资本项目相关的费用,如交通、公园和其它维护服务。

除了否决权之外, 3号法案赋予市长控制城市预算的能力;这通常是整个市议会的责任。

拟议条例规定,市长的预算案必须在2月1日之前完成,否则编制和通过预算的职责将移交给市议会。

如果市长确实提出了预算,市议会有30天的时间对其进行修改。条例指出,“(市长)在市议会审查期结束后,有10天时间否决市议会的决议” ,“然后,市议会可能会在15天内以 2/3 的多数票推翻(市长的)否决” ,“在这个过程结束时,由此产生的预算被视为是由市政府通过的预算。”

市长的其它权力,还包括允许市长雇用和解雇部门负责人以及任命市议会委员会主席。

在获得批准后,该立法将于11月15日生效,正好赶上新的市议会任期。

该法案已于9月初通过。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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