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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力控环境稽查副大队长滥用公务车 桃环局: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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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立委邱显智偕同桃园市议员参选人林佳玮12日召开“桃园市环保局副大队长违规滥用公务车”记者会,他们指出,桃园市政府环保局环境稽查大队副大队长王冠州,长期违规滥用公务车,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桃园市政府应立刻进行调查;桃园市环保局回应,一切依法处理。

林佳玮在记者会中播放从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4月12日所记录的有关王冠州在星期六、日使用公务车的情形。林佳玮质疑,王长年将公务车停在家中,并且在六日频繁使用公务车辆,已经违反桃园市政府的管理要点,不可以私自将公务车辆放置于家中,更不可以从事私人行为。

依据桃园市政府环境清洁稽查大队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要点,第6点集中管理、统一调派,因公使用完毕,应驶至各机关指定之停车场所存放,未经许可不得在外停留;第7点非上班日或例假日,必须要依照程序派车,而且检附相关证明;第12点不得私自搭客载货、盗卖零件、油料或私用公务车。

邱显智指出,违规滥用公务车的行为,已经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最轻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公务车从2019年起就是由王使用,希望桃园市政府尽速进行调查,该调职就调职、该惩处就惩处。

对此,桃园市环保局发声明做三点声明,本案一切依法处理;本案大队及王员都认为公务车辆使用恐有争议,王员并主动已于2022年5月份主动申请缴回自2020年2月起车辆相关油料费及通行费共17万258元在案。

桃园市环保局继续表示,依据清洁大队车辆管理规定,公务车辆因公使用完毕,应即驶至指定之停车场所停放。但因任务需要,并经主管同意者,应依照交通规则停放并善尽保管之责。因为疫情,王肩负防疫消毒大队长及机关防疫长职责,故其公务车业经机关同意免统一调派,自行保管因应紧急勤务需求。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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