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秦案中止审理 律师控告法官涉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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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7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民间组织“玫瑰团队”的人权观察员徐秦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今年四月被扬州中院裁定中止审理。7月18日她的辩护律师对案件的四名法官控诉涉“非法拘禁罪”和“妨碍辩护权”。

徐秦,女,1962年生,居住在江苏省高邮市。2018年2月9日在去昆山的途中被警方带走,后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3月15日转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3月21日,又被追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继续扣押。

2018年8月31日,徐秦被取保释放回家,监视居住一年。之后徐秦案经过6次延期审理、6次退侦与三年半的监视居住后,2021年11月4日徐秦被批捕,2022年4月22日扬州中院做出中止审理裁定。目前徐秦仍羁押在扬州看守所。

程海:超期羁押是一种非法拘禁行为

扬州中院做出中止审理的裁定后,徐秦的二名辩护律师一致认为,江苏扬州当局滥用职权非法打压徐秦,对徐秦非法构陷入狱案件进行中止审理完全违背宪法。因此对扬州中级法院法官陈圣勇、黄月花、杨帆与院长李玉明(不知情可除外)等人进行控告。

原北京律师程海,徐秦案一审辩护人,7月20日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徐秦这个案子是2020年4月24日被起诉到扬州市中级法院,最高法院按刑事诉讼法规定三个月就要审结了,但是经过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期,上级检察院批准一次是三个月,最高院延期了6次,估计他是没有可延期了。但他被强迫要想一个理由(继续羁押徐秦)。”

他说,“法院中止审理的理由是:‘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在刑诉法中是有规定,不可抗力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但是他没讲这个不可抗力原因。(依目前情况)我们就想可能是疫情,但扬州全市都还是低风险,所以不可能是疫情原因。他为什么要中止审理呢?因为这样他就能无限期羁押。”

程海认为,“这个案子一定是证据不足,那他可以退回检察院和公安分局侦查,如果证据不足就应该做无罪判决。”

“这个案子一拖二年,他在最高法院批准延期到期(2022年4月24日)前中止审理,这样就构成超期羁押。超期羁押是一种非法拘禁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依照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处以行政处罚。那么这些审判长、承办法官对徐秦的超期羁押已经超过三个月了。

“另外,刑诉法规定亲友可以担任辩护人,我很早就提交了徐秦的辩护手续给法官,但是他不理不睬,法律文书也不给我,他延期通知书上也不列我的姓名,他实际上不承认我的辩护人资格。所以我们控告他们妨碍辩护权。”他说。

徐秦的辩护律师根据以上几点,提出对法官的控告。并请求依法尽快审理徐秦被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依法立即解除对徐秦的非法拘禁,依法释放。保障控告人程海的辩护权。并且追究四名法官非法拘禁、妨碍辩护权的违法犯罪责任。

长期关押不判 打击异议人士

徐秦的丈夫7月21日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徐秦案件的律师控告法官,是认为他们在乱法。法院办案乱象是中共传统的体制。”

他还表示,“5月外媒采访我时,两个扬州国保和一个高邮国保都窜到我家里来对我恐吓威胁,没有出示证件,我手机都被他们收了。说下次再有哪个外媒采访你,胡说八道就叫你如何如何,我说,我说的都是事实。他说了一句:‘中国权大于法!’”

玫瑰团队成员伍女士7月21日向大纪元记者表示,“扬州当局无视法律,长期关押不判是违反宪法的,这也是打击异议人士的一种手段。强烈遣责江苏扬州当局,应该无罪释放徐秦。”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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