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可能遏制大政府的四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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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1月26日讯】(英文大纪元记者Sam Dorman & Matthew Vadum撰文/信宇编译)多年来,法律界和政治界一致对“行政国家”(即“大政府”)的合法性提出强烈质疑。在这个形势下,美国最高法院本年度受理了对行政国家体系发出挑战的几起案件。

[注:“行政国家”(administrative state),即“大政府”(Big Government, Big Bureaucracy),指政府职能扩张、人民对其依赖日深的时代趋势中,行政部门具有重要地位的状况。]

具体而言,大法官们将重新评估已有几十年历史的“谢弗林尊让原则”(Chevron deference,要求法院服从行政机构对模棱两可的法规的解释)。这涉及“谢弗林诉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案”(Chevron v. 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1984年)。根据国会研究服务局(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简称CRS)的说法,该案已被联邦法院引用超过18,000次,“毫无疑问是行政法的基础性判决之一”。

1984年最高法院的判决认为,法院一般应遵从机构对国会法规中模棱两可语言的解释。

在本年度,最高法院将在两起相关案件中审查商务部在要求商业捕鱼公司支付联邦观察员费用以监督其船上活动时,是否遵守了国会的指示。捕鱼行业的几家企业提起诉讼,辩称国会在《马格努森-史蒂文斯渔业保护和管理法》(Magnuson-Stevens Fishery Conservation and Management Act)中并未授权这个要求。

政府反驳称,该要求是适用法律的合理方式。这两起案件分别是“洛珀‧布莱特企业诉雷蒙多案”(Loper Bright Enterprises v. Raimondo)和“Relentless有限公司诉商务部案”(Relentless Inc. v. Department of Commerce)。这两个案件的口头辩论定于明年1月17日举行。

还有两起案件是“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诉美国社区金融服务协会(CFSA)案”(Consumer Financial Protection Bureau v.Community Financial Services Association of America),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诉雅克西案”(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v. Jarkesy)。这两个案件探讨了政府机构如何在行政法庭裁决争议,以及它们是否可以以许多人认为应留给国会处理的方式拨款或分配资金。这些案件没有重新评估长期存在的司法理论,而是根据宪法限制审查了国会和行政部门的具体行动。

例如,“CFPB案”质疑国会允许该机构在从半自治的美联储(Federal Reserve)提取资金的同时决定自己的资金水平是否违反了美国宪法的拨款条款。“雅克西案”则质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行政法庭不组成陪审团是否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七修正案。

2016年4月7日,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局长理查德‧科德雷(Richard Cordray)在首都华盛顿国会山参加参议院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作证。(Alex Wong/Getty Images)

反对行政权力的呼声再起

位于首都华盛顿的乔治‧华盛顿大学(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的法学教授理查德‧皮尔斯(Richard Pierce)曾写过二十多本关于行政法领域的书,他在接受《大纪元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本年度的一系列案件在历史上“意义重大”。

皮尔斯教授等(行政国家)倡导者为行政权力和“谢弗林案”辩护,认为它们在美国历史上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他说,只是在最近,才出现了如此一致的外部力量来破坏其法律基础。

“一群右翼律师对行政国家发起了全面攻击,法院也发出了一些信号,似乎鼓励这种攻击。”他说道。

事实上,已经很难准确追溯过去十年间反对行政国家的声音是如何愈演愈烈的。然而皮尔斯和其他人认为,反对声音可能部分是前总统对巴拉克‧奥巴马当年政策的直接回应。

奥巴马总统上任时正赶上经济大衰退,他主张采取大规模干预措施,因此被《时代周刊》(Time Magazine)杂志拿来与前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的新政相提并论。他在2008年11月获得总统职位后,该杂志的封面将他的照片与“新一轮新政”的字样并列在一起。

2010年1月28日,一辆挖掘机在加州西好莱坞市(West Hollywood)日落大道上减缓了闹市的交通速度。该处整修工程共耗资700万美元资金。西好莱坞市为该项目获得了100万美元的联邦基金。(Kevork Djansezian/Getty Images)

乔治‧华盛顿大学监管研究中心(Regulatory Studies Center)发布的数据显示,尽管最近几届政府普遍增加了行政规则的数量,然而奥巴马总统政府(推出的具有)经济意义的规则的累计数量是罗纳德‧里根总统政府以来最多的。

该中心引用1993年的一项行政命令,将具有经济意义的规则定义为那些可能“每年对经济产生1亿美元或以上的影响,或对经济、经济部门、生产力、竞争、就业、环境、公共健康或安全,或对州、地方或部落政府或社区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规则。

相比之下,唐纳德‧川普总统在2020年一年内监督发布了数量最多的最终重大规则(final major rules),其中包括许多放松管制的努力。

近几届政府中具有经济意义的最终规则(final rules)的累计数量示意图。(数据来源:乔治‧华盛顿大学监管研究中心)

“我们不是在想像……法规的数量确实正在增加。”乔治‧华盛顿大学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小布什总统时期信息与法规事务办公室前主任苏珊‧杜德利(Susan Dudley)接受《大纪元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这些法规的规模和范围都在不断扩大,找到很久以前编写的一些小法规来创建广泛的新方案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

皮尔斯教授亦认为,位于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法学教授菲利普‧汉布格(Philip Hamburger)在反对机构权力方面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

“我不得不承认,菲利普‧汉布格引领了一场潮流。”皮尔斯告诉《大纪元时报》,“他让很多人对此感到不安。”

2014年,汉布格教授的著作《行政法违法吗》(Is Administrative Law Unlawful?)正式出版。在此之前,奥巴马总统多年来一直在纵容扩张行政国家。尽管如此,汉布格指出,这本书并不是对第44任总统政策的直接回应。

他所在的新公民自由联盟(New Civil Liberties Alliance)正在代表原告,处理可能推翻“谢弗林案”的案件之一。

2009年2月17日,正当奥巴马总统在电视上出席《经济刺激法案》签署仪式时,股票交易员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大厅紧张工作。奥巴马总统签署法案后,股市应声下跌。(Mario Tama/Getty Images)

汉布格教授告诉《大纪元时报》,行政国家“已经破坏了自身的合法性”。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行政国家被认为是国会权力的温顺助手。”他说,“然而现在,它已经变得野性十足,公然超越宪法限制,威胁我们的公民自由。”

近年来,最高法院利用奥巴马总统任期内的政策来约束行政权力。奥巴马总统应对2008—2009年金融危机的措施之一就是将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的部门法规签署为法律,目前法院正在审查该机构的供资机制,而且总统无法解雇该机构主任一事存在很大争议,该机构已经遭到了大法官们的批评。

在“塞拉律所诉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案”(Seila Law LLC v. CFPB)中,大法官裁定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这种安排违宪,如果该机构能让主任承担更多的政治责任,则可以继续执行。目前尚不清楚法院将如何裁决“CFPB诉CFSA案”,然而由于相关政策为该机构提供了资金,因此其利害关系似乎可能更大。假设大法官们不支持拨款机制,他们是否会允许快速解决机构问题,还是剥夺CFPB的拨款,直到国会修改法规?

大法官们的一系列选择意味着他们的裁决可能会对众多相关机构和企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位于首都华盛顿的美国最高法院建筑的坚固支柱,象征着强大的司法和法律力量。(Shutterstock)

如今这次推翻“谢弗林案”有点类似于推翻(关于堕胎权的)“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1970年),因为几十年来它一直影响着法院判例和行政政策。尽管专家称最高法院近年来已经较少使用这个理论,然而法院仍可援引这一理论,商务部等机构在监管美国产业时也可引用这个理论。

现任大法官们曾批评赋予非民选官员如此大的权力,破坏了监管环境。

“在过去十年中,法院对行政国家的主体表现出越来越多的怀疑态度。”曾在川普总统时期担任信息与监管事务办公室(Office of Information and Regulatory Affairs)主任的保罗‧雷(Paul Ray)说道。

他说,最高法院同意审查这些案件“与最近的趋势是一致的”。

雷认为:“不难理解为什么几位大法官会对行政部门日益增长的权力感到担忧,行政部门现在竟然声称可以在没有立法机构中的人民代表意见的情况下解决国内政策中最重要的问题。”

2022年,最高法院正式承认了“重要问题原则”(major questions doctrine),行政权因此受到打击。《耶鲁大学法学期刊》( Yale Law Journal)称,这个原则“指示法院推定国会不会将具有重大经济和政治意义的政策决定委托给机构”。

这源于对奥巴马总统政策的另一个挑战——这次(针对的)是通过环境保护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对各个发电厂进行的监管。“谢弗林案”本身起源于对里根总统时期该机构的另一次挑战,该机构的管理者是最高法院大法官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的母亲安妮‧戈萨奇(Anne Gorsuch),同时该案在下级法院进行审理。

2013年9月24日,位于宾夕法尼亚州新鹰(New Eagle)行政区莫农加希拉(Monongahela)河畔的燃煤发电厂米切尔发电厂(Mitchell Power Station)正在向天空排出一股废气。环境保护局和奥巴马政府已经采取重大措施,使燃煤发电厂符合其清洁空气法规。(Jeff Swensen/Getty Images)

戈萨奇大法官签署了2022年的判决,他可能会亲自撰写意见书,推翻他母亲帮助制定的原则。

皮尔斯教授认为,戈萨奇大法官和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大法官都是由共和党总统任命的,他们一直对该理论的作用持批评态度,其他人亦对此持怀疑态度。

“六位保守派大法官中的每一位都不时发表言论,表明他们对行政国家持怀疑态度……因此法院受理这些案件并非偶然。”皮尔斯说道。他预计在本年度最高法院将继续对行政权力进行审查。

2020年2月4日,首都华盛顿,时任总统唐纳德‧川普(背向者)在国情咨文演讲前与最高法院大法官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居中)交流。(Mario Tama/Getty Images)

行政国家的前景难料

最高法院的判决很难预测,然而可能会遵循口头辩论中的趋势。如果“CFPB诉CFSA案”的口头辩论有任何迹象,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对谢弗林(尊让原则)以及更普遍的行政权力采取手术刀式而非斧头式的方式进行处理。

观察家们已经注意到,在10月3日的最高法院口头辩论中,保守派大法官们似乎对CFSA的立场持怀疑态度。

总部位于加州的美国非营利性组织太平洋法律基金会(Pacific Legal Foundation,简称PLF)负责法律事务的副总裁吉姆‧伯林(Jim Burling)就指出:“其中四位大法官接受了这个请求,然而在我看来会对该机构持最强硬观点的法官们都放弃了原有立场。”

伯林言下之意指的是,至少需要四名大法官批准复审申请,最高法院才能对案件进行复审。

在许多人看来,最高法院更喜欢循序渐进,而不是打破惯例。例如,虽然推翻了1970年的“罗诉韦德案”,最高法院拒绝推翻1990年“就业处诉史密斯案”(Employment Division v. Smith)中颇具争议的先例,尽管保守派一直在寻求这个结果。

本质而言,最高法院本年度需要处理的上述行政法案件均试图解决根本问题,确定美国宪法拨款条款的含义以及国会是否可以授权地区法院之外的裁决程序。

对于“洛珀‧布莱特企业诉雷蒙多案”和“Relentless有限公司诉商务部案”这两起涉谢弗林(尊让原则)案件,最高法院已同意审查是否应推翻整个假设,“或至少澄清,对于法规中其它地方明确但狭义授予的有争议的权力,法规的沉默并不构成需要尊重机构的歧义”。

然而,目前还不清楚有关捕鱼监督者的争议是否是这些大法官们实现这种戏剧性变化的最佳途径。此案本身似乎不太关注行政国家倡导者在论证应由专家而非立法者制定政策时可能引用的专业知识类型。

密歇根大学(University of Michigan)法学院教授克里斯托弗‧沃克(Christopher Walker)是一位保守派人士,他建议,尽管渔业法规可能违宪,然而最高法院应维持“谢弗林尊让原则”,因为“遵循先例”(stare decisis)是基于先例做出裁决的原则。推翻这类根深蒂固、影响广泛的理论[有时被称为“超级先例”(super precedents)]会引发公众对法律稳定性的担忧,因为这些理论历史悠久,对政策的影响日积月累。在“罗案”颁布近50年后仍不推翻该法案,其理由也不外乎如此。

沃克教授告诉《大纪元时报》,如果没有“谢弗林案”,“全国各地的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都会以不同的方式解释一项法规……机构的解释是否会获胜,将变得更难预测。”

其他人则认为,推翻“谢弗林案”尊让原则将恢复稳定性,因为该原则允许机构根据模棱两可的法律语言颁布不可预测的法规。汉布格教授亦认为,这个理论本身也违反了正当程序,因为它对那些在法庭上挑战机构的人和企业造成了系统性的偏见。

“合理信赖的论点是建立在一些可疑的假设之上的。”他说道。

位于首都华盛顿的美国商务部大楼。(Shutterstock)

“大企业往往比小公司更容易从行政监管中获益,因此不能假定所有企业都同样依赖谢弗林(尊让原则)。此外,这种依赖看起来也不太合理。依赖一个要求法官放弃独立判断责任的理论,会有多合理呢?

“要求法官违反正当程序,偏袒最有权势的诉讼当事人,这种理论的合理性有多大?依靠最高法院近十年来一直拒绝遵循的理论又有多合理?这些都不太合理。与之相对,我们其他人却非常合理地有权依据《宪法》行事。”

使问题更加复杂的是前述的“重要问题原则”(Major questions doctrine)。在谢弗林(尊让原则)被驳回后,该原则可能会继续存在。

“我认为,目前更重要的理论举措是‘重要问题原则’理论。”皮尔斯教授说道,“这确实给整个政府带来了巨大的难题。”

他说,“没有人知道它的界限是什么”,而且该理论“把各机构吓得屁滚尿流”。

“这让很多机构非常担心,我们是否真的可以采取这一行动,或者会不会被称为一个‘重要问题’?”皮尔斯说道。

汉布格教授亦认为,通过取代国会的权力并将其集中于行政部门,扩张的行政权力激起了政治极端主义,并助长了“总统选举的存在属性”。

他说,驳回“谢弗林案”,“意味着从一届政府到另一届政府的转变不会为独立于国会制定法规创造机会。”

汉布格也指出:“这意味着监管将更加稳固,我们的总统选举也不会像一场战争一样。”

沃克教授则对围绕不稳定性的争论表示同情,认为最近几届政府已经超越了谢弗林(尊让原则)最初提供的那种灵活性。

“自奥巴马政府第二个任期以来,我们已经看到有三位总统在当选后不只是稍微改变了一下方向。”他说道。

沃克将谢弗林事件比喻为“30度的方向修正”,而最近的一些决定则使政策发生了90度甚至180度的大转变。

无论“谢弗林案”对不确定性的影响如何,推翻“谢弗林案”都可能迫使立法者和官僚机构们改变决策。然而,国会最终将行使多大的权力仍然是个问题,因为批评者认为立法者有足够动机将艰难的政策决定转嫁给各个机构。

上文提到的杜德利女士和她的同事、同样来自乔治‧华盛顿大学的政治学教授史蒂文‧巴拉(Steven Balla)都认为,国会使用更含糊的法律语言是为了避免政治争议,这样当他们授予的权力出现问题时,他们就可以把自己描绘成纠正机构错误决定的正面角色。

“我不认为是行政国家推动了最近的政治两极分化。”巴拉教授告诉《大纪元时报》,“我认为这是两极分化的结果。”他认为两极分化会影响到谁担任公职,以及反过来,谁会倾听更接近意识形态两端的声音。

“我认为这对任何真正的监管改革的可能性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这种改革可能会带有一丝温和或两党合作的色彩。”

 

原文:4 Supreme Court Cases That Could Curb the Administrative State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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