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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小班制”引发学区疑虑 反对报告彰显问题

这张图表显示了纽约市各地区按照法定的小班制比例排名的情况。图中的洋红色代表了皇后区的学区,绿色代表了史坦顿岛,青色代表了南布碌崙的学区。从图中可以看出,这些地区的学校都面临着严重的拥挤问题,远远低于法定的小班制标准。这些地区的排名也是最低的。(视频会议截图)

【大纪元2023年1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小班制”法案是由纽约州长霍楚(Kathy Hochul)于去年9月签署成为法律的,但对纽约市府而言,实施这一法案所需的资金、场地和雇员的问题成为了一大挑战。对家长而言,“小班法”也存有严重缺陷。为了表达对这项法律的意见,第25学区在周二(11月28日)晚上举行了一场教育论坛,邀请了多个学区的教委会和家长参加。会上,一些学区代表发表了一份非官方的反对报告,概述了他们的反对理由。

第25学区周二(11月28日)晚的教育讨论中,CEC20、26、28、30和31等区域的代表一同与会,提出了家长们对于法案在皇后区、南布碌崙和史坦顿岛实施的担忧和问题。(视频会议截图)

 

根据这份报告,有关制定小班法案的工作组成员超过40人,但仅有不到一半的成员代表了直接家长利益,包括当选的幼儿保育和教育委员会成员以及亲子关系委员会成员。但工作组的大多数成员都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

工作小组包括民选官员的工作人员,他们在减少班级人数方面存在政治利益,或者在通过法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一些家长成员是由在减少班级人数方面有政治利益的民选官员任命的,或者是由首席教育官任命的家长成员。

另外,还有宣传团体成员以及代表教师工会行事的成员,这些宣传组织成员以推动缩小班级规模为存在理由。报告指出,这种情况导致家长的声音被压制,引发了他们编写这份非官方反对报告的动机。

这张图表显示了纽约市各地区按照法定的小班制比例排名的情况。图中的洋红色代表了皇后区的学区,绿色代表了史坦顿岛,青色代表了南布碌崙的学区。从图中可以看出,这些地区的学校都面临着严重的拥挤问题,远远低于法定的小班制标准。这些地区的排名也是最低的。(视频会议截图)

13亿美元的真正用途

根据报告,声称的13亿美元新资金是一种误导。一些民选官员说,州政府提供了这笔资金,可用于减少班级人数。但实际上,这13亿美元是纽约州未足额提供基金会补助拨款而达成的和解协议。这笔新资金将用于“学生公平经费”(Fair Student Funding)的全额资助,新增6亿多美元;大幅增加对高需求学校(贫困程度高)的C4E资助,Contracts for Excellence多了2亿多美元;以及支付新的联合教师工会(UFT)合同的费用高增长。

报告认为,“小班制”法案的资金成本估计每年在13亿至22亿美元之间。这个法案如果要全面执行,纽约市预计的预算缺口将超过2007-2009年大衰退期间的预测,对市府的财政和其它方面都是一个考验,市府需要削减其它部门的预算才能执行这项新法。

缩小班级规模法的问题和意外后果

报告指出,缩小班级规模法还带来其它问题和意外后果,包括:

(1)时间表问题:大约160到200所学校需要新的容量,但从项目启动到完成学校建设可能需要5年以上。纽约学校建设管理局(SCA)目前管理着24个建设项目,可能无法管理一百 六十多个项目。可能需要至少12年的时间来建设所有需要的容量。

(2)业绩问题:5年内需要招聘约9,000名教师,但由于自然减员(因退休等原因使人员减少),教育局甚至无法填补现有空缺,缺乏经验的教师抵消了小班教学的好处。

(3)范围问题:缺乏对初中和高中减少班级规模的益处的研究。将缩小班级规模作为缩小成绩差距的工具,与为热门、高需求学校创造招生名额混为一谈。

(4)处罚问题:如果纽约市到时候不能遵守这项法案(教育局不遵守班级规模上限),可能会失去部分州级拨款,州政府将扣留C4E资金。

(5)意外后果:公平性降低——法律可能导致富裕和成绩较好的学校受益过多,同时造成交通时间增加——许多学校将别无选择,只能限制招生人数,迫使学生家庭不得不延长通勤时间、到更远的学校就读;还有热门课程座位减少等问题,体现在限制专业课程,如天才班(G&T)、双语教育和AP课程。

建议:采取分阶段的实施策略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了分阶段的实施策略:

第一阶段:仅在幼儿园至三年级设置班级人数上限,且仅对经济需求指数最高和学业成绩最低的小学中排名前四分之一的学校实施,设置班级人数上限。在全市最拥挤的学区开始规划、选址和资助基本建设项目,在容量增加之前,不对任何学校的全校学生人数设置上限。收集绩效指标,以评估计划的有效性,并为后续阶段的规划提供依据。

第二阶段:根据第一阶段的绩效指标,在个别学校的其余小学年级(如四年级和五年级)实行班级人数上限。

第三阶段:根据第一和第二阶段的绩效指标,在中学(如六至八年级)实行班级人数上限。

第四阶段:根据前面的绩效指标,在高中(如9至12年级)实行班级人数上限。

责任编辑:陈玟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