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3年09月19日讯】“竞争”(competition)是人类社会中很常见的名词, 甚至是很多人的口头禅,而“优胜劣败”也被当成竞争行为的结果,在这种似乎并不离谱的理解中,其实仍然存在着一些谬误,尤其对市场内商业行为的竞争更有着极端错误的理解,此由“商场如战场”已是人们琅琅上口即可知其一斑。甚至于,不但将同业间的竞争比喻为“商战”,更进而把买卖双方的关系看作战争,非得你死我活或我死你活不可。
“商场如战场”错得离谱
为何把同业间竞争的商场看作战场这一谬见得以流行,很可能与达尔文(Charles R. Darwin, 1809~1882)进化论的“物竞天择”有关联。不过,达尔文所谓“物竞天择”的“优胜劣败”,充其量只能是生物学上的争斗。指的是一般动物为着争取赖以生存的食物和环境而作的“生死斗争”。但是,人类自由市场同业间的竞争,是“社会竞争”,是人们在社会分工合作的制度下,为争取最有利的地位而作的自我努力。这种竞争,表现于每个行业、每个厂商彼此都努力于提供价更廉、质更美的货物或劳务,来胜过对方,争取顾客,这与生物学上的争斗实在天差地别,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商业竞争是让每个人都能发挥自己最有利的长处,让拥有的有限资源作最有效率发挥,是“天生我才必有用”的写照,不是你死我活,而是大家都能活,并且都能活得更为美好的情况,是有智慧的人类发挥“分工合作”的方式。在竞争中是有“优胜劣败”,但败者只是在某一产品、某一比赛项目中失败,而在社会中充塞着无数机会,任何一个有心人总可很快寻得自己较强的项目,并非被竞争对手将形体都消灭掉。而且,在产品市场中,有着无数不同等级的分类,至少在不同价格下同类、但不同品级的产品,都有立足生存的余地。
诚实是商业道德
战争是我们人性中残存的兽性表现。在战争中,至高无上的目的是在毁灭敌人,因而任何手段都可采取。“兵不厌诈”历来是战略的箴言。商业,是我们人性中理智运作的产物。把商业比作战争,不仅是比类不伦,而且严重地破坏商业道德。“诚实是最好的政策”这句西方的格言,特别适用于商业。如果“兵不厌诈”的战略箴言也可以引用到商场,那还有什么商业道德可言?如今人类社会盛行的假冒商标,显然是违反商业道德的。可是,如果你把商场看作战场,那还有何话可说呢?或许就是在错误观念误导下,才有今天这种令人遗憾、却被视为正常的现实吧!
一九九五年“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出现,使得国际贸易的趋势虽有走向自由贸易的“假象”,实则仍有浓厚重商主义的味道。各国都在愚昧地偏向不同面貌的保护政策,关税壁垒、配额限定虽已减退,但货币贬值、反倾销、补偿性贸易等等管制政策,更细致地干预市场。这些都是或攻或守的战略运用,也即“商战”这个谬见在背后隐隐地作祟。说得更极端些,当前经济学的主流“赛局理论”(game theory),其教导“尔虞我诈”、无所不用其极欺骗对方以求得胜的方式,或许就是竞争的本意被继续扭曲的一大祸源呢!
“商场即战场”此谬见的开始流行,是清末民初来自海外的一阵新思潮所带进来的。当时,“商战”这个新鲜名词,经常出自时髦人物口中或笔下,但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好像找不出这个名词的根源。
自由贸易促进人类福祉
在西方经济思想里,经济学的始祖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 1729~1790),其经典之作《原富》(The Wealth of Nations)就是强调国际贸易有利于相关国家,经李嘉图(David Ricardo, 1772~1823)“比较利益原理”的解析,也大致成为定论。可是,即使在经济学界,都有质疑自由贸易的声音,经济学界以外的社会舆论,流行着商场如战场的谬说毋宁极其自然。
社会舆论有时不察其真伪,而像王符在《潜夫论》中所描述的“一犬吠形,百犬吠声”。尤其那吠形之犬若是一庞然大物而居高位的时候,更会引发群犬和声,狺狺遍野而持久不绝。走笔至此,不禁想起伏尔泰(Voltaire, 1694~1778)和拿破仑三世(Napoleon III, 1808~1873)这两位世界史上的大人物。
伏尔泰在他的《哲学词典》“祖国”这一条目下写着,“要做一个好国民,就要希望本国以贸易致富,以武力致强。很明显的,一个国家如果不牺牲别国,就不能致富;如果不加害于别国,就不能称强。”伏尔泰这位鼎鼎大名的作家,是因为揭发了一些古老的迷信和谬见而享盛名,可是他本人却不自觉地陷入了一个最可悲的谬见把国际贸易与对外战争相提并论,认为都是要牺牲别国,加害别国!
名人的谬见危害众生
拿破仑三世这位皇帝,更是粗暴。他说:“一国输出的货物数量,与一国为荣誉和尊严而对敌国所能发射的炮弹数量成正比。”亦即,为着本国的荣誉尊严,对外发射的炮弹愈多,则输出的货物也就愈多。
伏尔泰和拿破仑三世这两位赫赫有名、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发出的声音是宏亮的;学院内经济学教义,不能够压抑它。欧洲大陆的情形如此,英国也不遑多让。尽管亚当.史密斯和李嘉图都是英国杰出的经济学家,而英国贵族典型的见解,却未受到他们的影响而仍抱持着对商业的谬见。
不幸,在中国,当严复把亚当.史密斯的《原富》译成中文的时候,在另外一方面,也有人把那个不容于经济学知识的“商战”观念译介进来。于是,海外的吠形吠影之声,也就闻于中国中土,于今不绝。
在自由市场里,商业交易总是有利于买卖双方的,双方都是觉得“值得的”,否则不会成交。这里所谓“值得的”,是说买方在拿出一笔钱买到一份货物的时候,他总会觉得:他所舍的东西其值小,所取的东西其值大。相对的,卖方在拿出一份货物卖得一笔钱的时候,他也是觉得所舍者值小,所取者值大。如有一方觉得“不值得”,买卖就做不成。可知买卖或交易,不是等值的,更不是一方的利得来自对方的损失,而是双方都有所得。
买卖双方皆是赢家
这个事实,照理讲,我们每个人应该可从自我反省中体会到。可是在日常生活中,毕竟有些人不会经常反省而有所蔽。人在有所蔽的时候,再浅显的道理,他也不懂。比方说,当他生病看医生买药吃的时候,他就想不通他所花的医药费不是医生和药房要他花的,而是他自己的病痛要他花的。医生和药房赚得的钱,不是因为他的病痛,而是因为给他解除病痛。再比方说,有所蔽的人如果是卖方,当他在某种情形下不得不赔本卖出的时候,他也想不通要他赔本的不是当时的买者,而是他自己的经营失算。买者并没有给他赔本的痛苦,而是减轻他赔本的痛苦,如果没有这个买者,他会赔得更多,这也就是前面第五章里所说的“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
这两个比方应该已可以说明在自由市场里,商业是有利于双方的基本原理了。至于“一方的利得是另一方的损失”这个说法,适用于盗窃、劫掠和战争。盗劫得到的赃物,是失主的损失;战争的胜利,是敌国的败降。盗劫和战争这些罪恶行为,与商业不仅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而且是像黑暗与光明那么相反的两回事。
竞争不是“零和”游戏
写到这里,脑中浮出一九九八年美国职棒全垒打竞赛的画面,那是马奎尔和索沙两人活生生地诠释“竞争”真义的事实。当马奎尔率先打破马里斯障碍且刷新全垒打纪录时,在致谢词中特别感谢其对手索沙,原因是由于索沙的参与竞争,让他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就在彼此砥砺的过程中,潜藏在体内的能力被逼了出来,最后才能突破自己的极限。如果索沙没有尽己全力,甚至于放水、欺骗,“竞争”就根本不存在,那么马奎尔也将失去破纪录的一大动力,而连带地棒球比赛也就失去精彩度。他俩的全垒打竞争,也让美国职棒大联盟(MLB)市场得以振衰起敝呢!
经查“竞争”这个字的字源,在拉丁文是strive with,而非strive against,意即一起奋斗,而非歼灭对手。尽管两造竞争的优胜者仅一方,但竞争绝非是“零和”游戏,也非无所不用其极的恶劣斗争,而是参与竞争游戏者共同完成更高层次的东西。运动竞赛如此,商业竞争如此,就是一般生活中的各种人际关系也都是如此。可是,在当今充满刀光剑影、争权夺利、争争斗斗、尔虞我诈的人类社会,理解竞争真义者究竟有多少呢?
(作者是中华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