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五千余万 四川前副省长王铭晖获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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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1月31日讯】1月31日,四川省前副省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前党组副书记王铭晖被判刑16年。

官方31日通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前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因受贿罪被判刑13年,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刑6年,两罪并罚,被判刑16年、罚款500万元(人民币,下同)。

王铭晖被指控,从1998年至2021年这23年间,利用担任职务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13万余元。

2013年1月,王铭晖任宜宾市委书记后,在推进相关高速公路项目决策和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等遭受重大损失。

王铭晖于2022年1月落马,同年7⽉29⽇被双开,8⽉23⽇被逮捕,11月16日被起诉,2023年10月12日受审。

“双开”通报称,王铭晖处⼼积虑对抗审查,⼤搞迷信活动,搞权⾊交易,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

王铭晖曾任四川省资阳市、内江市委副书记,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四川省宜宾市委书记,四川省副省长,四川省委常委、秘书长,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

海外明慧网报导,王铭晖任职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责任。如对内江市隆昌县法轮功学员高慧芳被迫害致死、余自明被非法判刑。

责任编辑:萧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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