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律师涉诈 立委提修法重惩 法务部:可考量

近日发生律师涉诈团案件,立委王鸿薇16日表示应该修法,当律师一审有罪就除名,若被起诉应停职。法务部次长黄谋信表示,这方向可以考量。图为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人气: 97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24年05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针对近来发生的律师涉诈案件,如:律师郑鸿威等人涉泄密诈团案等,立委王鸿薇16日表示,律师知法犯法,本应该协助打诈,结果却变成诈团一员,因此她提出修法,当律师一审有罪就应该除名,若被起诉应被停职。对此,法务部次长黄谋信表示,这方向可以考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6日审查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揭弊者保护法草案等案。王鸿薇质询表示,最近发现一些不肖律师涉入诈骗,如:本身就是一份子或协助诈团,一年内光是爆发律师涉案的诈骗,截至目前为止就有四起,而且涉案律师越来越多。

王鸿薇指出,律师知法犯法,在反诈过程里面帮助诈团,这是更不可取,除律师外, 让人寒心的是,法官、检察官都涉诈,律师、法官、检察官应该协助打诈,结果却变成诈骗集团一员,这个应该重惩,还有涉案态度嚣张。

王鸿薇认为,若有律师对自己职务如此轻蔑,还成为打诈的阻力时,应该修正律师法,目前律师法比较轻,现在很多涉诈律师游走法律边缘,若缓起诉、轻罪,根本不会影响律师资格,所以他们就会为了金钱铤而走险。

因此,王鸿薇表示,应该在律师法里面,当律师触法时,特别是触及、涉入诈团,应该给予更重的惩罚,就是对于犯洗钱防制法,或有组织犯罪条例第三条第1项发起、指挥、操纵犯罪组织,或参与犯罪,只要一审有罪,应该除名。另,若相关案件,包含洗钱、诈骗被起诉,也应该被停职。请问,法务部支不支持?

对此,黄谋信回应,在现行规范的确是限于特定犯罪,最轻本刑一年以上的犯罪才可以付惩戒、停职务,未来是否考虑放宽,这方向可以考量。

责任编辑:郑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