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盐绿能公司前董座陈启昱、前总经理苏坤煌等人涉损害公司近4亿元遭起诉。台南地检署查出,陈、苏二人未经风险评估径自成立台盐绿能公司,与鸿晖国际、晁旸开发等公司达成分润协议后,再把台盐绿能的开发案违规转由鸿晖等3公司承揽,两人各捞5,800余万元、7,400余万元。
南检调查,陈启昱、苏坤煌于2017年3月间,不顾台盐实业公司多位公股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质疑,在未经实质调查、评估成立绿能公司有何商业风险的情况下,径自主导通过台盐实业公司转投资成立台盐绿能公司的议案,并与鸿晖国际公司负责人苏俊仁、晁旸开发公司负责人戴妤倩共谋利用经营台盐绿能公司为掩护,意图进行利益输送。
起诉指出,陈启昱、苏坤煌与苏俊仁、戴妤倩达成土地开发服务费分润协议后,由陈启昱、苏坤煌利用自身对台盐绿能公司营运、财务等决策的实质控制权,唆使台盐绿能前副总经理郭政玮配合违反公司请、采购规范,未经台盐实业公司会计、稽核审查,迳将电业投资商原本委托台盐绿能承揽的土地开发案,转与鸿晖国际等公司签订土地开发服务契约。
陈启昱等人将本属于台盐绿能应取得的合理利润新台币3亿9,636万3,486元,不法截流于鸿晖国际、晁旸开发及伟珵开发等公司;该等公司再依先前约定分润给陈启昱、苏坤煌。其中,鸿晖国际公司已获取不法所得1亿4,952万2,797元、晁旸开发公司及伟珵开发公司则获取共9,619万,377元;陈启昱、苏坤煌则分别获取5,800万425元、7,461万1,3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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