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4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夏楚君澳洲悉尼报导)澳洲消费者监管机构呼吁商家确保刷卡附加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避免收取超过实际刷卡成本的金额,并且须在顾客下订、预订或付款前清楚披露相关费用。
周一(4月28日),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副主席基奥(Mick Keogh)表示,误导性的附加费收取行为已被列为该机构2025—2026财年的重点合规与执法领域。
“企业必须确保顾客在交易前就清楚了解任何刷卡附加费,并且收取的费用仅限于其接受刷卡支付所产生的实际成本”,基奥说。
ACCC举例说,若某商家接受Visa信用卡支付的“接受成本”(Cost of acceptance)为1%,则其向使用Visa信用卡付款的顾客收取的刷卡附加费不得超过1%,否则属违法行为。
银行卡附加费是指在使用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的消费中附加的小额费用,通常在0.5%到1.5%之间。之所以存在附加费,是因为商家使用这些方式接受付款并不是免费的。商家接受电子交易需要支付手续费。
此前,澳储银估计,随着一碰即付(Tap-and-go)等刷卡付款方式越来越普遍,澳洲人每年因使用银行卡付款而支付的附加费高达近10亿澳元。
为协助企业遵守相关法律,ACCC已启动教育与合规推广活动,通过广告及更新指引资料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指导。
ACCC强调,将积极监察企业合规情况。
基奥说:“我们理解中小企业需应对繁多法规要求,但若收取过高附加费或未及时告知价格细节,将可能导致顾客流失。”
他提醒,企业应主动了解自身义务,仔细核算刷卡成本,确定合法可收取的附加费金额,同时审视向顾客公示价格的方式,包括任何可能适用的附加费。
根据澳储银(RBA)制定的标准,企业在计算每种支付方式的“接受成本”时,应依据服务合同、账单或交易明细等文件核对相关费用。由于不同企业接受刷卡支付的成本存在差异,各企业向顾客收取的刷卡附加费金额亦有所不同。
澳储银正就“零售支付规范——商户刷卡成本与附加费”进行最终审查。
去年10月,联邦政府表示,计划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澳取缔用借记卡付账的附加费。政府正在等待澳储银的审查结果。
责任编辑:宗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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