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7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金管会6月预告修正《金控法》,因条文被外界解读为封杀“敌意并购”,引发市场高度关注。金管会主委彭金隆7月31日首度松口,指原修法草案中,要求收购方需取得“被投资公司董事会未反对决议”的规定,因外界反应实务上执行困难,若建议合理,就会考虑修正。
金管会原订修法草案,要求公开收购方除了要证明可取得过半股权或董事席次外,还需附上对方董事会“未反对”的决议。此举引发立委李彦秀、郭国文等人质疑,认为这将形成一道政策保护伞,让经营不善或低持股的大股东能高枕无忧,失去市场机制的汰弱留强功能,更有违公平,因为其他产业并无项限制。
面对该质疑,彭金隆回应,此次修法并非要废除敌意并购,而是回归《金控法》精神。他强调两大核心原则:首先,将公开收购最低门槛自10%提高至25%,是为了与《金控法》对于“控制性持股”25%的定义保持一致,确立金控投资非财务性投资,而是以经营控制为目的。
其次,要求收购需采“全现金”,是为了明确区隔《金控法》的投资收购与《金融机构合并法》的换股合并。
彭金隆指出,依当时立法精神,公开收购意在一次性取得足够股份,故应以现金进行。他说,自2018年以来,并无任何一件金金并是透过公开收购完成,显示此管道并非市场整合的主流,多数成功案例均循换股合并模式。
至于最具争议性的“董事会未反对”条款,彭金隆坦言,业界认为在实务运作上相当困难。因此,金管会决定从善如流,将于7月31日下午举行公听会,邀集14家金控业者与专家学者,共同听取意见并研议修正方向。
彭金隆说明,金融市场稳定与秩序至关重要,金融整并应考量是否产生综效和经济效益,若金融机构经营不善,也不必然得依赖公开收购处理。
针对公股金控整并议题,他认为,公股与民营金控背景不同,决策更为慎重,且整并并非衡量进步的唯一指标,寻求互补性与利害关系人共识才是成功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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