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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品项加热烟上市 民团促撤销

近日国健署公布14个品项的加热烟申请案,台湾拒烟联盟1日要求撤销决议,国健署副署长贾淑丽(左3)接下陈情书。(国教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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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8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国健署有条件通过美国及日本烟商共14个品项的加热烟申请案。台湾拒烟联盟8月1日表示,《烟害防制法》施行近两年以来,校园电子烟稽查不力、丧尸烟弹流窜,近日更违法放行加味加热烟。该联盟表达强烈谴责及抗议并要求撤销决议。国健署表示,一切依法行政,后续会加强后市场的监测与管理,业者若贩烟给20岁以下者,最重可撤销原核定。

近日国健署宣布,有条件通过美国烟商、日本烟商共14个品项的加热烟申请案。台湾拒烟联盟1日在国健署前举行记者会,呼吁新任国健署长沈静芬立即撤销此次错误决议。同时间国健署举行新任署长交接布达仪式,由卫福部长邱泰源监交。

全国家长会长联盟理事长黄正铭表示,电子烟、丧尸烟弹、加热烟等校园新兴烟品泛滥,校园管理与执法难以辨识电子烟与加热烟的差异,加热烟上市将严重影响校园管理及学生健康教育。

董氏基金会烟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丽指出,有条件通过的加热烟品项高达14个,令人怀疑放行“加味加热烟”。国健署应立即依法公告“除烟草原味外,禁止所有加味烟品”、撤销“加味加热烟”上市,并禁止有刻意误导“可以藉以戒除纸烟”之虞的“IQ*S”系列加热烟在台湾上市。

国健署副署长贾淑丽代表该署接下陈情书,她表示,加热烟审查一直依照《指定烟品健康风险评估审查办法》办理,会倾听民间诉求。不过,公部门必须依法行政,而非“依人行政”,所有政策属于法治层面、对民众有利的都会履行法治作为。

贾淑丽强调,加热烟就是烟品,依《烟害防制法》第9条规定,烟品的广告宣传不能有“通过健康风险评估”或“比纸烟更好”等宣称。她强调,将加强后市场的监测与管理,若有贩烟给20岁以下者,情节严重可撤销原核定。◇

【吸烟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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