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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难民医保改制:5 月起部分医疗费需由申请人自付

截至去年 12 月,难民委员会仍有超过 30 万份 庇护申请待决。(Paul Chiasson/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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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1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记者季薇多伦多报导) 加拿大联邦政府于 1 月 27 日正式公告,将对“联邦难民医保过渡计划”(IFHP)进行重大调整。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政府将在补充医疗项目中引入“共付制”(Co-payment),要求部分难民与庇护申请人共同分担医疗费用。

新规适用范围与受影响人群

此项新政策主要针对尚未转入省级医保系统、目前仍由 IFHP 提供医疗保障的受益人。这包括:

  • 由政府或私人社区担保的难民。

  • 身份正处于审理阶段的庇护申请人。

费用分担比例:基本医疗维持免费

根据联邦移民部(IRCC)的规划,新规实施后,受益人在获取非基本医疗服务时需支付部分费用:

  • 处方药物: 每张合资格的处方药需自付 4 加元

  • 补充医疗项目: 包括牙科服务、视力检查、心理辅导、物理治疗以及助行器等医疗辅具,受益人需自行承担 30% 的费用,剩余的 70% 则由 IFHP 继续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基本医疗保障(Basic Coverage) 将维持不变。所有涉及家庭医生或专科医生门诊、住院、手术、临床化验及影像检查等服务,依然维持全额免费。

政策动机:支出激增三亿,确保体系持续

联邦政府表示,引入共付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抑制过度增长的医疗需求、控制财政支出,并确保 IFHP 体系的长期可持续运作。

数据显示,难民医疗成本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根据移民局统计:

  • 受益人数: 2024-2025 财年,受益人总数高达 623,365 人,较十年前的 9 万余人翻了数倍。

  • 支出预算: 该财年总支出达 8.965 亿加元,较前一财年猛增 3.061 亿元

申办建议与后续影响

政府建议受益人在求诊前,应优先选择已注册 IFHP 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并事先确认是否属于需共付的项目。同时,受益人应保留所有付款收据,以备产生争议时核对。

截至去年 12 月,难民委员会仍有超过 30 万份 庇护申请待决。政策规定,即便申请最终被拒,难民在用尽所有上诉途径并正式离境前,仍能继续享有一定程度的医疗保障,直至离开加拿大。

责任编辑: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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