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5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蓝白在野阵营提出《空污法》修法,拟加严固定污染源操作许可证展延条件,并主张生煤管制权限回归地方、强化县市政府对燃煤电厂的裁量权等,引发产业界反弹。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日前召开公听会,经济部指出,该修法将使产业面临停工风险,并直接冲击全台用电,进而影响整体经济发展。
国民党立委罗廷玮、民众党团提出《空气污染防制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内容包括明定限制、禁止生煤燃料使用及燃煤机组汰煤期程,缩短许可证展延有效期间、展延审查期间操作规定,同时部分条文允许主管机关得因“有危害民众健康之虞”或“认定有削减必要”径行变更许可内容。
经济部次长何晋沧表示,民众党团提案修正展延申请期间,操作许可效期期满,只要地方政府两个月内未完成审查则不得操作,将行政机关未能及时完成审查的责任转嫁给产业承担,并不合理,目前拥有许可证厂商中,超过五成是高科技的光电半导体、石化、钢铁、水泥、国防产业与中大型企业的锅炉,恐导致相关产业停工,造成上下游断链与经济损失。
修法如空白授权 业界忧营运风险
本次讨论议题包含应遵循立法院通过的“2028无煤中火决议文”,于该年底前促成台中发电厂(中火)煤电归零的能源转型完整配套方案。何晋沧强调,若2028年底中火无煤化(550万瓩),且和平电厂除役(130万瓩),预估2029年供电能力将面临实质缺电风险,呼吁不可贸然通过修正草案。
全国工业总会副秘书长陈鸿文表示,修正草案虽规定地方政府可要求业者改善空污排放总量与浓度,但若缺乏明确改善条件或裁量标准,加上台湾22县市若管制标准不一,企业将面临高度不确定的营运风险。
陈鸿文进一步说明,草案增列“认定有削减及加严操作必要者”,可在展延时变更许可内容,但并未载明认定条件为何,形同“空白授权”。业者若不配合就无法取得许可证,企业营运将面临严重伤害。
学者:交通污染影响大于固定源
与会学者认为,要降低肺腺癌风险,首先从移动污染源管制着手。中兴大学环工系教授庄秉洁表示,镍应是造成肺腺癌主因之一,数据显示,台中市、高雄市镍浓度特别高,若要降低肺腺癌,燃煤非主要、交通源才是关键。
长荣大学绿能与环境资源学系教授赖信志指出,排放管控固然重要,但应该对准真正目标、处理对健康影响最直接的来源,并需考量地方限制与自然因素,在特定地区,交通污染的影响远大于固定污染源,若只靠地方政府法规限制固定源,改善效果有限;建议应经过更缜密科学检查后,再进行修法。
支持方:环管权应下放地方
立法院法制局前局长罗传贤则持不同意见,并指出《空污法》2018年修正时,约束地方主管机关核发燃煤使用许可证的行政裁量权,也剥夺了地方政府依《行政程序法》的附款处分权,然而空污具有高度地域性质,造成南北差异与城乡不平等现象,因此空污治理权限应因地制宜,下放地方政府为之。
台中市争好气联盟执行长岳祥文表示,政府一方面强调供电稳定,另一方面却又让麦寮延役,而中火两台燃气机组发电量也已超过燃煤,显示此议题并非经济与环保对立,而涉及基本生命权,应赋予地方政府自救权限。
环境部次长谢燕儒最后发言回应,对于各界所提作为,环境部都会纳入做后续规划与考量,因修法涉及多个面向,建议能有更多讨论,让修法更加周延。至于立法院何时再次排审《空污法》草案,目前尚未确定、会再讨论日期。◇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