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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致癌油案 台消基会正式提起团体诉讼

消基会21日宣布正式启动对中联油品的团体诉讼程序。(赖玟茹/大纪元)

【大纪元2026年07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中联致癌油案备受关注,消费者文教基金会21日宣布正式启动对中联油品团体诉讼程序,以中联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被告,泰山企业、福懋油脂及福寿实业列为共同被告,将依《消费者保护法》请求1至5倍惩罚性赔偿金。

中联油脂生产的大豆沙拉油日前被验出致癌物苯骈芘(BaP)超标4倍。苯骈芘为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列为第一级致癌物,引发外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消基会董事长邓惟中表示,截至7月19日,主管机关已清查出7批不合格产品,下架回收共2769.3公吨,另有5200.7公吨产品预防性下架,下游受影响业者维持1322家。他认为,此案已非单一企业品质管理失当,而是波及整体食品供应链的重大食安事件。

邓惟中指出,目前团讼先以中联油脂、泰山企业、福懋油脂及福寿实业4家公司为诉讼对象,若后续调查发现其他业者也应负担责任,将再纳入团体诉讼范围。

消基会表示,目前仍持续受理登记。由于主管机关仍在调查受影响商品范围,现阶段将先请消费者完成登记并保留购买凭证,待相关资讯更明确后,再通知补充资料。

邓惟中表示,多数消费者个别损失金额有限,往往难以单独提起诉讼,但累积起来的损害相当可观,因此有必要透过团体诉讼,协助消费者集中求偿并争取权益。

消基会秘书长陈雅萍表示,除请求商品损害赔偿外,求偿金额将由律师团讨论评估,并依业者是否涉及过失或故意,依《消费者保护法》请求1至5倍惩罚性赔偿。

陈雅萍说,含有致癌物的产品虽存在健康风险,但司法实务上,消费者求偿常面临是否已实际罹癌,及疾病是否可直接归因于该油品等举证困难。她认为,即使消费者尚未发病,因暴露于致癌风险而承受的健康疑虑与心理压力,也应纳入权益保障及诉讼主张。

消基会重申,未来应建立第三方检验机构“强制通报”机制,在检出食品超标时,除通知委托业者外,也应同步通报主管机关,建立检验机构、主管机关及食品业者三方同步资讯机制,避免企业延迟通报或隐匿资讯,才能大幅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责任编辑:杜文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