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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拘留期满后再被带走

2026年8月5日,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旅游途中被控“猥亵罪”拘留12天,期满再被控“危害国家安全”被成都国保带走。(网路图片/大纪元合成)

【大纪元2026年08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8月初在嘉峪关旅游的四川维权人士陈云飞被警方以涉嫌“猥亵罪”带走,并处以行政拘留12日。8月17日期满释放日,拘留所直接将他移交给成都国保,罪名是“危害国家安全”。

8月5日,陈云飞在敦煌火车站被肃北县公安机关以涉嫌“猥亵罪”行政拘留12天。8月17日行政拘留期满,其肃北县友人蒋永继律师前往拘留所接人,但等到下午5点多都没接到人,于是打了酒泉督察投诉电话。督察回复称,陈云飞还有其它案件。

刚出拘留所再被以危害国安带走

8月初,陈云飞从成都到嘉峪关游玩,拜会豆姓朋友后,从嘉峪关出发要到肃北县探望朋友蒋永继律师。但是中途就被警方带走,后以“猥亵罪”拘留于敦煌拘留所。

蒋永继律师在通报中称,“8月13日,我到酒泉和陈云飞行政案件的律师见了面,拿到了陈云飞行政案件的通知书。8月14日,我驱车去了肃北党城派出所要会见所长了解陈云飞案件,因肃北县庆放假,没能见到党城派出所于所长。随后,我又去了敦煌拘留所,值班警察告诉我,陈云飞在8月17日下午3点30分可以出所。”

据知情者李先生消息,“8月17日下午3点,蒋永继律师和一友人来到敦煌拘留所接陈云飞,拘留所值班警官告诉他,办案单位交代将陈云飞由办案单位接走。当时和蒋永继律师同行的友人打电话给拘留所警察所称的办案单位肃北党城派出所于所长,于所长告诉他们,时间到了就放人,派出所不会接陈云飞,让他们直接找拘留所要人。这段对话让他们感到很奇怪。”

李先生说,“数日后,终于得到消息证实,陈云飞是被成都国保带走,罪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两次被控“猥亵罪”

陈云飞,1967年8月13日出生,四川省达州市达县人,民主“业余驯兽师”,四川“民主行为艺术家”,个体农场主和农艺师,著名维权公民。

陈云飞曾两次入狱。2021年3月25日,陈云飞陪母亲在成都市犀浦镇散步时突遭数名警察抓捕,罪名从“寻衅滋事罪”变为“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判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5年3月25日。出狱后他因发推文,多次被强制传唤。2026年8月5日又被控“猥亵罪”拘留12日,释放日再被控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由成都国保接走。

责任编辑:林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