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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产争议又烧 追讨国产 交部将告中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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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永耀╱台北报导〕中央广播电台(央广)与中国广播公司(中广)有关嘉义民雄的土地争讼,上月经嘉义地方法院判决中广获胜,行政院会昨日讨论此事,游揆认为“不能等闲视之”,除支持央广上诉外,也裁示当年编列预算购置该笔土地的交通部,应向中广提起诉讼,要求归还土地。

  对于党产侵占国产的部分,游揆要求“各部会不应将其视为历史尘埃”,包括内政部、国防部、财政部、经济部等应主动积极搜集资料,以便能够顺利还产于民;另为求正本清源,法务部应积极协调立法院,加速完成“政党不当取得财产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并制作说帖诉求社会公断。

  他说,政党不当侵占国家财产,已为客观事实,但在国家尚未能厘清追讨之际,竟出现国民党辖下的中广宣称嘉义国有土地为其所有,反倒成为“政党追讨国家财产”的荒谬情形,颠倒黑白,莫此为甚。

  事件起因于民国四十一年,交通部编列追加预算二百二十三万五千元,补助中广旗下央广(六十九年改隶国防部,八十五年成立政府性质财团法人)购地及心战器材,其中十五万元用来购买定向播音天线铁塔用地十二甲,即嘉义民雄分台二笔土地,虽然由政府出资,但因党国不分,当时土地登记在中广名下。

  政党轮替后,中广数次发函要求央广必须拆迁现有设备,或与央广另订租赁契约,以便其处分土地;央广则主张是政府以预算委办购地,预算书明载购地用途且长期为央广无偿使用,自然属国家的资产。

  不过,中广认为土地登记其名下,且政府无法举证此笔钱流向做为购地,应归中广所有,几次协商不成,中广于去年六月控告央广,嘉义地方法院上月十一日判决央广败诉。

  行政院发言人林佳龙表示,由于诉讼主体的不同,在民法规定中,央广因为不易举证,所以处于不利的位置;政府未来将采取“双轨并行”,除继续上诉外,并由交通部向中广提起诉讼,透过诉讼主体变更与新的事证,改变这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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