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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0日讯】李强,吉林省蛟河市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两度遭当地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劳教,在劳教所里惨遭酷刑迫害,现已生命垂危。
据法轮大法明慧网3月19日报导,现年33岁的李强原是蛟河市法院民事法庭司机,他因拒绝放弃信仰而被调离原工作岗位。99年10月遭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劳教二年。李强在劳教所里受尽了非人的酷刑折磨,李强被警察用电棍、狼牙棒打得体无完肤,多次休克,此后出现腹部积水等各种病状。由于情况危急,2001年4月劳教所只好同意保外就医。李强返家后身体逐渐康复,他马上回到工作岗位,认真踏实地工作,单位的领导称赞他说:“还是大法弟子好,这样的人太少了。”
2002年3月李强再次被抓,当天刑警队派出30多位警察,先是抄家,抓到他后又是一阵毒打,李强被打得昏死过去了。在蛟河看守所,不法警察向李强兄长勒索人民币数千元,说能“从轻处理”,结果还是判刑劳教3年。在劳教所里,李强抗拒非法关押,拒绝接受洗脑,而继续受到酷刑对待。李强因此绝食抗议44天。警察仍不肯放他出狱,还继续迫害他,致使李强出现肠梗阻等病状,现已生命垂危。@(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