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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瑞都案将传唤 李登辉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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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台北地方法院为进一步了解新瑞都案,将传讯李登辉前总统出庭作证,近李人士及台联立委昨天均表示,李登辉一向尊重司法,向来所为也无不法,只要法院传讯,李登辉应会配合。台联并强调,李登辉对国民党当年投资新瑞都案知情,并不表示有罪,李登辉并未涉入弊端。

 此外,对于外传李登辉写信给检察总长卢仁发抗议兴票案,李登辉办公室昨天对外否认。办公室表示,“没有这回事!”

 台联立委透露,在今年农历年前,检调单位就针对新瑞都案访谈过李登辉,当时李登辉并不知道有所谓的新瑞都案,只了解当年国民党曾评估投资大湖工商案,李登辉只在相关的公文做批示,一向尊重投资专业的李登辉并不了解投资细节,近李人士也说,李登辉担任国民党主席时,一切都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当坦然。

 台联立院党团总召廖本烟表示,大家要对李登辉有信心,过去李登辉尽管受到委屈,也不见得会说出来。党团干事长程振隆指出,李登辉在过去接受检方访谈时,都非常配合,态度也相当客气,证明李登辉尊重司法,对法院的传唤应会配合。

 不过,程振隆说,基于对卸任总统的尊重,检调单位若能到府访谈李登辉,应会更好。党团主任罗志明也说,李登辉并未涉入弊案,应不至于过问当时的投资细节。

〔记者刘志原╱台北报导〕中华开发前董事长刘泰英、正暐公司负责人李明哲,遭检方起诉在新瑞都投资案中收取佣金,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就此部分举行审前会议,进行争点整理并决定传唤哪些证人,最后整理出四项争点,并决定分批传唤前总统李登辉、现任立委柯建铭等廿余人出庭作证,以协助厘清案情。

 四项争点分别是,“刘泰英等被告是否在新瑞都案中收佣金?”、“刘泰英在国民党投管会主委任内,有无违背任务、违法投资?”、“国民党是否在新瑞都投资案中受损失?”、“相关资金流向为何,是否真有佣金?”

 关于传唤证人部分,刘泰英昨天向法官供称,八十六年间他在国民党投管会主委任内决定投资新瑞都股票,是为配合国家当时发展工商综合区的政策,且当时的国民党主席李登辉,对苏惠珍的陈情信批示“研办”,刘泰英说,最后经过投管会及中华开发等专业经理人评估后,他才作此决定。

 法官质问刘泰英,李登辉前总统批示的“研办”,是否就代表一定要投资新瑞都公司?对此刘泰英答称,李前总统并未指示非购买新瑞都股票不可,他说,“研办”指的是“研究办理”,不是一定要办。

 承审法官为了解当时国民党投管会配合国家政策投资的情形为何,并了解李前总统“研办”的意义,遂依职权,决定传唤李前总统协助厘清新瑞都投资案案情。

 承审法官胡宏文指出,传唤李前总统前,会先邀集公诉检察官、律师择期举行秘密审前会议,决定询问的内容,最快在十一月底或十二月间,会传唤李前总统到案。

 刘泰英的委任律师陈松栋也建议法官,基于尊重卸任国家元首,希望能在一天内询问完毕,不必多次传唤李登辉,法官也采纳律师的建议,决定在一天内完成询问。

 此外,立委柯建铭曾在八十七年四月卅日,与李明哲、苏惠珍两人,签定“协助新瑞都公司募股”合约,法官为查明柯建铭在此案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决定择期传唤他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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