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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忠:一个“暴虐”的执政党是万恶之源

【大纪元1月18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罗永忠:一个“暴虐”的执政党是万恶之源

以“言论治罪”使我们有脑不敢思想,唯为诺诺不敢做事,不能够突破旧的束缚,怕扣帽子,怕专政,现在已经发展到给党员提意见,就有被治罪的危险存在,这是违背宪法的宗旨,是“暴党”行为!

“不銹钢老鼠”刘荻被强行违法拘捕,即是中囯共产党的暴政!必须作出司法解释!

多么腐败无能的政府,也不看看时机,这个时候还不允许人们提些建议和批评,还要扼住人民的咽喉,还要挥舞“暴政”的大棒,以为给扣上反党,反政府的帽子,就可以随便抓人,随便的压制人民的言论自由!

现在不需要雷锋,因为“政府”已不是雷锋时候的政府了,雷锋的时候有这么多贪官污吏吗?这个时候学雷锋,为这个腐败的政府做奉献吗?

应该学的是“谭嗣同”,不变法,勿宁死!

这是打击不同言论的一贯做法!

反腐败,反腐朽的言论还要“温良恭俭让”吗?要和风细雨的“谈心”吗?

口诛笔伐,何罪之有?

一个受人民拥护的政府应该不怕批评!一个人民拥护的执政党应该接受批评!

要是抓人,就请公开审判,依法治罪,看罗织的罪名合是否符合宪法,符合人道!这么些人联名的事情,政府怎么连个解释也没有,一点回音也没有!

大兴“文字狱”,不许言论自由,破坏人的基本权利,敢怒不敢言。

一个“暴虐”的执政党是万恶之源!垂死挣扎,回光返照,离灭亡不远矣!

为什么“不銹钢老鼠”连基本司法解释有没有呢?就这样依法治国吗?抓人总要有理由的!就算渣子洞,还定个“政治犯”的罪名呢?

现在我们不是提倡公民关心政治吗?

不涉及暴力,武力,恐怖等的“反政府”和“反党”的言论,其理论的研究不应该有束缚,对“政府”和“党”批评无罪!

对民主人士不人道的殴打,迫害,将受到历史的审判!

不能当作遏止民主进程的理由,不能利用“反党,反政府”来遏止人权!人权高于主权,“人权”包括人有持不同政见的权利!

宪法赋予人的权利和自由,要切实实行!肖扬的讲话,是不是要对这些民主人士要下黑手了?

如果是,我不怕,不能说真话的世界和“地狱”是一样的,就权当是搬家了~~~

民主人士一定要总结过去失败的历史,最大可能的争取权利,以文会友,和而不同!时机成熟就会自发心愿的团结一致,大力推动民主人权的进程,不团结就会成为孤坟野鬼~被扣以各种罪名而专制!

在党专制下被迫害致死的以往一些民主人士,当是民主英雄!

党棍,请放下屠杀民主人士的屠刀!

言论自由,文字无罪!腐败年年反,年年在增加,还不许我们有怨言吗?

不反党我们也没法活路了!人总要活着有尊严吧,人活着总要有“人权”的吧?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反党”,是要人民来决定的!

“党”应该是人民的“衣衫”,旧了就可以不穿,要穿新的,要穿好的!

什么新衣服好,就穿什么新衣服!什么党能给人民带来快乐和幸福,就拥护什么党!管你历史多么悠久呢!我们要新的,要好的,要不腐败的~

现在的党连雷锋的袜子都不如,一句话,扔~~~~~~~~!

对于这个腐败的政党,我们不抱有任何幻想了~

(2003.3.12)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