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回顾 】 罗永忠:认识繁体字

罗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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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罗永忠:认识繁体字

张哥和嫂子谈恋爱时,出了个笑话,一起上街时,那时候街上流行卖的书法作品和一些小挂件,比如象“难得糊涂”“拼搏”“奋斗”等条幅挂件,现在已经落后了的了,那上面的字都是繁体字,嫂子认识的繁体字少,她把繁体的“奋斗”给念成“奋门”成了张哥笑话的把柄!

这不能怪她,就算我也有很多不认识的繁体字,由于以前学过几天书法,再加上我对语文有偏好,好在不会闹出那个笑话,有的繁体字我能认识,但写的时候就忘记了,还要现找字典。

简化汉字已经很长时间了,现在的国人,都是上了年纪的才是一开始学简化字的,大多数一开始就是学的简化字。

名山景胜,庙堂楼阁,对联多是繁体字,一些石刻碑帖,更是繁体多多,可我们多有不认识的字。我们的文字,我们都不认识。

一方面我们提倡简化字,另一方面,我们又取缔不了繁体字,如何中和这种情况呢?

如果从审美学上看,还是繁体字美,但是我们决不会再回到书写繁体字的年代,毕竟简化字更有利于书写,有很多的优点呀!

我们一定要认识基本的繁体字,不一定要会写的,需要查阅历史东西的,需要认识更多的繁体字,那随自己的爱好,自己加深学习呀!

可是到底有没有必要,让现在的学生,对基本的繁体字有个认识,我自己的观点是这样的。

在小学到初中的语文书里,在最后都要附上一个生字表,这个生字表要对照的,是繁体和简化字的对照的,这就可以了,为了不增加学生太多的负担,我坚决反对老师要求学生会写这些字的繁体,只要认识就可以,可以拿出繁体汉字让学生标上拼音,但是不算成绩,就是允许有学生有不认识的字!也可以提出一些简化字,学生可以查字典填写,只要潜移默化的引导就可以了!

我们把汉字简化了,可历史没有简化,好多文献,就象看天书,这个障碍如果懂一些繁体字,古文字那就是一个跨越。

毛主席时期简化汉字,这对他们非常有利,因为他们认识繁体字,简化了当然非常便捷,可我们没有经历过繁体字,我们如果看有繁体字的书籍,那是非常难懂的,本来古文与现代文就差别很大,如果字再不认识,想看懂古典书籍,那很难!就算港台的文献不如古文那麽晦涩,可一样不识字也没办法一目了然,所以一定要认识一些繁体字,但不一定要会写!

在学习汉字的过程中,是否考虑让老师连带着,提到汉字的繁体,让学生了解,认识汉字的繁体字等!不必非要学生都会写,这就减轻了负担,又达到了目的,可如果有的老师觉得,如果我要学生都会默写,那是不是会更好呢?错!

那还不如不学繁体字!那我还不如不说!

默写繁体字,那不光只是需要记忆,更要经常的使用和接触!所以我希望能认识一些的繁体字就足够了,如果我这个提法造成学生必须学会繁体字,那简直是罪过!能够认识一些繁体字,就足够了,非要求学生写,那真是脱离我的观点,和骂我一样。

还有一个更怪的现象,一位家长在教课书上写上孩子的名字,其中姓是用的繁体字,老师却告诉这个学生以后不要使用,会被当成错字的,而我认为无论无何不能当作错字,只是没有使用标准的简化字而已,不想办法让学生多认识一些繁体字,反告诉学生是错字。这样的做法是不对的,

(2002.11.19)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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