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族群会议将建议以华语为官方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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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15日电)多元族群与文化发展会议明天在国家图书馆登场,在“族群语言之保存与发展”议题方面,先前的分组会议建议立法明定大家使用的语言都是“国家语言”;如果非要定官方语言,宜采最大公约数的“华语”为唯一官方语言,台湾才能走得出去。

行政院客委会负责多元族群与文化发展会议中“族群语言之保存与发展”的分组议题,日前参加会议的学者专家和官员有客委会副主委李永得、原民会副主委浦忠成、考试委员徐正光、国立新竹师范学院台湾语言与语文教育研究所教授罗肇锦等人。

有关国家语言发展政策,与会者认为,由于“国语”一词等同于北京话或普通话,以一种语言称号代表全国语言,有视其他语言都是次等之嫌。因此“国语”的称号,不应继续使用,可改称“华语”或“通用语”或其他更有包容性的称号。

而“台语”一词,也是霸道的称号,去“国语”而采“台语”是以暴易暴。与会者表示,“台语”是台湾语言或台湾话简称,如果“台语”等同于闽南话,那其他语言就有次等之嫌,应重新釐定大家可接受的名称。

分组会议认为,制定语言平等法时不应订定任何语言为“国语”,以免造成另外的不平等,而制定“官方语言”也是徒然耗费资源;分组会议也建议颁布法令强调各族群语言一律平等,并以法令明定积极抢救即将消失的语言,运用各种资源和环境补助扶持弱势语言。

另外,语言平等法必须强调各族群的语言平等,明定大家使用的语言都是“国家语言”(nationallanguages),不再独尊“北京话/华语”(mandarin)为单一国语”。

如果现实需要定出官方语言,应以目前最多人使用兼及对外沟通的快捷语言为主,采最大公约数的“华语”为唯一官方语言,台湾才能走得出去。

分组会议同时建议成立“国家语言委员会”,制定多元文化的语言政策,推展各族群语言;并在族群语言平等原则下,设计“地方性通行语言”,以各族群聚居的原乡,因地制宜,实施以当地的母语为单一或双语的官方语言。

此外,会议建议成立“台湾国家语言发展部”拟定语言承传与教育政策,下设客家、原住民及福老语言文化发展部。规划各族群语言地位、语言文字、语言学习、语言教育、语言发展和推广工作,特别是家庭语言传承和学校的双语教育的规划,由教育部订定学前教育法,规定托儿所、幼稚园都以母语从事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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