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治:新闻媒体 第三股恶势力

梁治

标签:

【大纪元11月7日讯】 在中国,老百姓把新闻媒体形象地称为第三股恶势力,有些地方还提出了“防火、防盗、防记者”。第一股恶势力是指政府机关,它们作威作福,骑在人民头上拉屎拉尿;第二股恶势力就是目前在大陆比较猖獗的黑社会恶势力。把新闻媒体和黑社会恶势力并列,的确恰如其分。我在中国西部一家新闻媒体做记者7、8年,耳闻目睹浓缩成一句话:他妈的流氓办报、流氓报纸!在中国,新闻媒体也和其他恶势力有着本质的相同──献媚强权、欺压百姓、为虎作伥,十足婊子。下面是我从事新闻工作多年来所见所闻之一斑。

“不准报道”是中国新闻的第一大特色

众所周知,中国没有新闻自由。我们这些新闻工作者常常会接到许多通知──由新闻主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的通知。这些通知,在省内通常由新闻出版局或者省委宣传部发布;全国则由新闻出版署或者国家宣传部发布。它们有的是由正式文件下发的,但许多时候是由领导人口头通知或自己去领会理解的。这些通知就是富有中国特色的“不准报道”。它们涵盖的内容非常广:凡是被认为有碍安定团结大好局面的,都在不准报道之列。

比如我所在的这家报纸,在2002年共产党“70岁”的生日前,就接到从新闻出版署到新闻出版局的通知──批评报道一律不准报道。去年共产党召开它的16大,也是如此。面对这种特别的指示,就连我们的主编也笑着说:“我都为我们的党感到脸红。”结果,当“16大”刚刚结束的第1天,各种批评报道便充斥了我们报纸版面,令人涕笑皆非。

一般每隔几天时间,省委宣传部和出版局就要召集各报刊总编开会,传达所谓的报道精神:有些只是指定范围,有些则是很明确地说明某某事件不准报道。从2001年到2003年,我记得明确不准报道的有以下几个事件:

(一)2001年,陕西省韩城市下浴关煤矿大爆炸,死伤多达60多人。本地的《华商报》刚刚报道了几百字的新闻,在省内外起了强烈的反响。但省委宣传部很快就召集各报社明令不准报道。不过,尽管陕西省如何遮掩,当时这一新闻还是在外省炒得不亦乐乎。

(二)2002年10月份,陕西衡山发生火药大爆炸,死伤80多人,也被禁止报道,后来实在遮掩不住,便被要求使用新华社的统一稿件。

(三)“9.11”事件后,不准评论,统一用新华社稿件。

(四)农民上访、农村收费问题一律不准报道。

(五)近年出现的退休干部集体上访一律不准报道。

(六)2002年6月份,陕西省一家工厂几千名工人截断陇海线,同样不准报道。

(七)去年中国股市出现连续下跌,数家公司要求退市,也不准报道,害怕引起股市风波。

(八)中国银行在美国被告不准报道。

(九)今年西安宝马假彩票案刚开始也不让报道,后来实在无法平抑彩民愤怒,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才允许报道的。不过,陕西内部还是不如外面报道的激烈、有分量。

从经济、社会、到文化,不准报道的东西恐怕有上百条之多。

在中国大陆新闻界还有一个很特别的现象,就是对台湾问题很敏感。有一个报纸曾经作了这样一个广告:某厂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并配了一张地图,因为疏忽忘了标明台湾,便如同捅了马蜂窝,惹得那些无所事事的检察官如苍蝇发现腐肉似的,当即勒令该报写检查,给了个黄牌。

“必须报道”也是中国新闻的一大特色

和“不准报道”遥相呼应,中国的新闻还有一大特色,那就是“必须报道”的。象“7.1”建党节、“申奥”、“国庆节”、“16大”、以及地方上举办的一些活动,都被要求留有一定的版面,在显着位置上进行报道。

畸形的管理

中国的新闻媒体一直被称为党的喉舌,虽然名义上属于国有财产,但实际上却有党报和非党报之分。党报享受各种优厚待遇,包括一定的财力支援,在发行上也有便利条件,象摊派发行就是最明显的优惠政策。而非党报一般靠自筹经费,自办发行。在这种情况下,办报人使出浑身解数来圈钱,来搞发行,来拉广告。我所在的报纸就属于非党报系统的。它先后同许多商人合作,而这些商人也希望通过报纸赚些钱。

有一句话叫做“资本都是急功近利的”。这一点在中国的报业中最为明显,因为,投资报纸朝不保夕,主权又不属于自己,随时面临着被收回的命运,商人一般都选择赚一把就撤的路子。在这种心态的指引下,报纸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内容东拼西凑,绝大多数是从网上摘抄的,因为不需要发稿费;同时又不择手段地攫取广告,有时一张报纸可读的新闻很少,而广告却占了2/3。

畸形的机制、畸形的管理,必然产生畸形的员工。因为都是低成本运作,记者们是连基本工资也保证不了的。而要维持生活,记者就靠拉广告和敲诈勒索。有些记者出去采访,就象恶狼一样,使出了各种手段:有的狐假虎威,拉大旗作虎皮;有的威逼利诱‘有的敲诈勒索。我们报社就有一个姓张的总编,只要看到记者写出一篇批评报道,立马找到被批评物件,装模作样地让对方看上一遍。对方当然明白是怎么回事,便会给上一点钱财。他呢,就可以不顾当事人的痛哭流涕,抹掉受害者的伤痕,拿自己的良心去换取一点点利益。回来后,为了遮人耳目,谎称稿件写得不好或者内容有问题不够发表标准。记者哪
敢再问呢?

有一个记者,到陕北去了一趟,直接开回了一辆小汽车。因为那个地方打油井,塌方死了许多人。他要报道,油井的老板不让报道,当然要花钱消灾。陕南一个记者生财有道:他经常到各地转,找茬子,看到林区因为乱砍乱伐造成水土流失,就记下来,等到机会来了,他就去找当地政府或责任者,威胁说要予报道。当然最后也是花钱消灾。

在中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由于没有背景和后台,既要遭受政府机关的盘剥,又要遭受媒体的“监督”。媒体的监督,在许多时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敲诈。如前几年非常红火的“三株”就因为没有花钱消除“湖南常德事件”的影响,结果在媒体和政府双重的打压下,轰然倒台。后来总结经验时,三株的总经理就说:早知如此当时花1千万都值。

媒体对企业的所谓的“监督”,使企业既恨又无奈,喊出了:“防盗、防火、防记者”,并认同媒体是第三种黑恶势力。

谁来监督中国媒体

在中国,媒体因为是党的喉舌,这种性质决定了它们和政府穿一条裤子。据我了解,政府和媒体在许多地方达成了默契──媒体违法的,政府机关一般不管。媒体与媒体好象也达成了一种默契:凡是投诉媒体的,一般互相不报道。劳动侵权是中国的媒体经常发生的事。按照中国的《劳动法》规定,聘用员工时,单位应该和员工签订用工合同。但据我了解,在我所工作的城市里,几乎所有的报社都没有同员工签订合同另外。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然而,在报社里,许多记者拿的工资常常低于最低工资。记者戏称自己是“新闻民工”。……

在我所在的城市,记者不但没有三金─-失业救济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就连基本工资都得不到保证。在报社,被拖欠工资是常事,《XX商报》就曾经多次拖欠工资,去年一次拖欠工资竟长达半年,至今未发。有一家报纸竟打出了这样的招聘广告:月收入数千元,月收入几十元都不足为奇。实际上这家报纸的员工工资高于数千元的基本上没有,而低于数十元的却大有人在。对媒体的这种肆意践踏员工利益的行为,你连告的地方都没有。《XX商报》的许多员工为了讨工资到市劳动局去投诉,结果人家说,你们记者成天帮别人讨工资,自己怎么也要起了工资?我曾经到市劳动局去询问最低工资的事,得到的回答竟然是:我们一般不跟媒体打交道,我们惹不起!

有这么几句顺口溜:“起得比鸡早,干得比牛累,吃得比猪差,拿得比民工还少,听起来比谁都好,其实熊不济。”这的确是我们中国记者,尤其是“民营记者”的真实写照。

中国的报刊很多,大约有上万家。我所在的城市就有数百家。由于僧多粥少,各报刊竞争异常激烈。许多报纸开业不到1年就倒了。报纸开业时大肆招人,倒闭时自然要裁减人,根本不为员工的生存着想,不负一点责任。

报纸倒闭后,失业人员涌向社会,这就造成了一种假像:编辑记者过剩。越是这样,越能给一些流氓报纸制造耍流氓的机会。我所在的城市有的报纸1年要招10几回人,平均每月来1回。是这家报纸真需要人吗?不是,它是在节约成本。因为它一可以通过招聘来设定试用期,而试用期是不发工资的;二可以通过招聘,把在职人员的工资压得更低。

中国的报纸就是这样的一种恶势力,对外、对内都是流氓气十足,是十足的“流氓办报”和“流氓报纸”。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韦拓:从下滑到坍塌 国足告别世界杯之路
林一山:被历史选中的上一代香港人
林一山:港人何以为信念从没退后?
【名家专栏】你的口罩为什么是中国制造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