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散文

殷明辉﹕定静斋报话(六十四)

大陆世象二则

【大纪元4月2日讯】(一) 晋江一孕妇靠贩卖胎儿赚钱

据2004年3月11日《华西都市报》A9版转引自泉州晚报的报道披露:”3月8日晚,当福建晋江 市罗山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发现一位怀孕妇女时,她竟然对着电视镜头说,肚子里的孩子不 是她的,是别人订购的。据计生工作人员介绍,在晋江一带,传闻一些外地妇女贩卖亲生儿 子,价钱一般在1万元左右,给当地的计生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这是第一起被正式发现的 案例”。

定静斋主曰:这恐怕要算人类社会最为原始和无奈的生财之道罢,比之”专业卖血”人员,更令人感到吃惊!然而,这种带有浓厚悲剧色彩并有着一定的市场需求的事件,确乎很能够说明一些社会问题。俗语谓”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从生理角度言,怀孕生育对每一位妇女绝非轻松愉快之事。晋江一带的一些外来妇女(估计均是来自贫困的农村或山区)为了一万元人民币的报偿,甘愿承受心理和生理上难言的痛苦,把怀娃娃来卖当成一种牟利的手段,自家腹中的骨肉竟然成为一种商品,成了供人预订的”期货”。她们把生孩子这样重要的人生大事当成生意来做而满不在乎,这除了丧失人性,有悖于伦理道德外,足以表明大陆社会已经 被”物化”,被”异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了。须得进一步阐明的是,这种事件的病根,仍是”贫穷”二字在作怪,故从某种意义上言,”贫穷”也是产生罪恶的主要原因之一。不亦悲乎? !

(二)荒唐——买老婆还有”试用期”

据2004年3月12日《成都晚报》A8版以”辽宁摧毁一买卖妇女黑市 荒唐——买老婆还有‘试 用期’”为题报道:”3月9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团伙系列拐卖妇女案作出终审判决 ,辽宁绥中县一个地下拐卖妇女交易市场彻底瓦解。绥中县秋子沟乡因为贫困,很多大龄男 子找媳妇困难。秋子沟乡一个叫时义学的男子,和云南人贩子勾结,将自己的家办成了一个 买卖妇女的”黑市”。时义学还让他的外甥吴宝福也加入了他这一行,再后来,秋子沟乡梁宝 权也将自己家里变成了买卖妇女交易市场。2001年这个村的所有”黑市”都被摧毁。2001年2 月,云南女青年龚某被人贩子骗到了梁宝权家。秋子沟乡一个叫吴丙恩的40来岁男子和他的 哥哥吴丙存来到梁宝权家”看货”,吴丙恩相中了龚某,讨价还价之后,卖主同意4000元”出 售”,且可以先预付500元”试用”,如果满意再交剩下的钱。吴丙恩放心地将龚某带回家,龚 某受到凌辱后,成天哭闹,吴丙恩就将龚某退了回去,后来时义学又将龚某卖给了另外一名 男子,价格是5000元。2003年5月,这个地下”黑市”暴露,时义学、吴丙恩、梁宝权等人被 抓了起来。目前,这些拐卖妇女的人已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定静斋主曰:在中国大陆,买卖妇女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了,惟买老婆还有”试用期”则属闻所未闻。本则案例与上则案例同工异曲,究其缘由,仍与”贫穷”相关。试想贫困到讨老婆都成问题的乡民,其人生幸福从何谈起?社会先进生产力表现在什么地方?尽管本案例是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小小闹剧,然其真实性却是不容置疑的,它是大陆底层社会,特别是偏远山村、贫困地区贫民生活风貌之真实写照,亦是大陆–天堂与地狱同时存在,暴发户和赤贫户同在一方土地上生存的鲜活画面,同时,更是一条”改革开放”走火入魔,社会发展绝对不平衡、不公正的有力旁注。吾人有理由断言,倘若制度缺陷不从根本上脱胎换骨,社会分配不公不从釜底抽薪解决问题,则类似的悲剧、闹剧肯定会彼伏此起,不绝如缕,这里摧毁了,那里又会产生。贫困而缺乏教养的乡民是断然不会遇事首先往法律和伦理道德方面去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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