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5月5日讯】(大纪元记者姚正编译报导) 吉百利史威士公司(Cadbury Schneppes)被判其旗下的两款饮料包装违反了澳洲商业活动法(Trade Practices Act)。
据澳新社消息,澳洲联邦法庭判定,该公司有两款产品的成分并没有含其包装上所注明的水果成分。
澳竟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从2002年2月开始对该公司采取法律行动,控告该公司在两种产品上的包装有欺骗和误导的行为。这两种产品的包装上分别标有香蕉芒果调味及苹果猕猴桃调味。
法官彼得•格里(Peter Gray)驳回了该公司的申诉,并指出“调味”(flvoured Cordial)只能用于真正的相应水果组分。
“在上述的任一种情形中,很可能有相当部分的消费者被误导,以为饮料中会包含有真正的水果成分。”法官在判词中说。
ACCC主席格兰米•山米尔(Graeme Samuel)说,(法庭的)判定重申了这个原则,也就是产品包装该怎样(正确地)向消费者传达产品内涵。
吉百利史威士被责令承担ACCC70%的(法律行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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