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屡揭腐败 司法改革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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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7日讯】(亚洲时报焱桦十六日报导)今年以来,中国的司法腐败问题又再备受关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3名法官受贿金额400万元(人民币,下同);湖北去年最少91名法官被揭涉职务犯罪而下马。有官方刊物指出,中国的司法制度可谓千疮百孔,政府的行政部门干预司法审判的问题十分严重,“审判公开”政策在很多情况之下,根本没有落实。有专家认为,要解决问题,必须从制度上进行司法改革。

据6月7日《工人日报》报道,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3名法官受贿金额400万元﹐行贿人涉及44名律师。据报道,原来武汉中院腐败案案发前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副院长们彼此分管的工作﹐各自为政﹐互不干涉﹐互不监督﹐致使法院内部的监督机制完全流于形式,致使这次爆发了特大司法丑闻。

可能是由于这次事件太过恶劣,6月6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中国司法部长张福森分别发表讲话,要求在法官与律师之间,设起“隔离带”和“高压线”。张福森说,目前全中国10.2万多执业律师“主流是好的”,但应该清醒地看到实践当中少数律师与法官相互关系所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在从事诉讼业务的律师中,请吃饭、送钱、送物,办“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呈上升趋势。

不过,张福森把司法腐败的责任推给律师的说法,却引起一些中国律师的强力反弹。一些律师业内人士认为,靠在法官和律师间建“隔离墙”打击司法腐败是治标不治本。

这些律师指出,现在律师向法官行贿,并非处于自愿,而是迫于无奈。仅仅抓律师的行贿行为而不触及司法腐败的深层次问题,难以收到根本的实效。对此,贾午光秘书长在接受中国《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也表示,“任何腐败都是和权力联系在一起的,在律师和法官的关系中,掌握权力的人是法官,因此,法官确实应当成为司法腐败的重点监督对象,”从制度上进行司法改革才是关键。

中国《新闻周刊》指出,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其中一个重要规定就是要建立法官和律师间的隔离带。

该报道指出,当前中国审判制度设置本身存在不少缺陷,以致从制度上缺乏监督法官的机制。据指出,中国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主审法官的裁判权限扩大,而相应监督制约机制则跟不上;这令法官接受贿赂的诱因大增。

报道又暗示,中国政府的行政部门干预司法审判的问题十分严重。该文指出,领导的干预,“导致对法院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监督弱化,导致法院内部监督制约失去意义。

《新闻周刊》甚至承认,有的上级法院法官利用终审权、改判权非法干涉下级法院在审案件的审理活动,而下级法院法官为保证案件不因改判而成“错案”,主动向上级法院请示。

文章又认为,中国的陪审制、合议制、审判委员会制度还未成熟。据指出,很多时候,陪审员在法庭成为“陪衬”,审理法官“合”而不“议”,决定案件审判结果的审委会容易受到审判法官的倾向性汇报影响。

文章又承认,中国的“审判公开”在很多情况之下,根本没有落实,甚至存在暗箱操作的情节。不少案件仅限于庭审公开,确定主审法官的程序,审判法官身份情序等对当事人不公开,判决书阐述裁为理由、证据采信情况等方面也不为充分,使得法官暗箱操作当事人及外界难以监督制约。

此外,这份报告还指出,中国审判制度的外部监督也存在缺陷。当前对于审判活动的外部监督力度不够,导致法官的审判工作缺乏约束。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一位从事民商法研究的副主任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理论上现有对法院有监督权力的单位包括党组织、纪检、政法部门以及检察院,但实际上由于法庭要向太多单位负责,权责问题十分不清晰。

另外,各级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理论上也可以对法院作出监督。只是,这些监督根本没有足够的规范,实际上无法落实。

有专家认为,人们更为期待的是,一场深刻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国最高法院目前正在研究和制定《法官行为规范》,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最高法院今年还将专门组织力量,着手《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暂行规定》的修订工作。(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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