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不脱社会文化背景 了解起因减少悲剧产生

人气 13
标签:

【大纪元1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徐崇哲台北特稿)台北市四岁邱姓女童遭父亲酒后施暴凌虐,造成震惊全国的受虐儿人球案,不仅引发紧急医疗系统通报制度的潜在问题,更让儿童受虐这个存在已久的社会问题再度浮上台面。

根据美国联邦“预防虐待和疏忽儿童以及处理法案”的定义,儿童受虐 (Child Abuse)为:任何危及小孩(不满十八岁)身体健康的行为,或疏忽小孩情感发展的行为。亦即若无法喂养小孩、肢体伤害小孩,或与小孩发生性关系,就符合施虐儿童的行为。

儿童受虐的形式主要可分为以下四类:一、身体虐待。二、性虐待。三、情感虐待。四、漠不关心。另一种形式的虐待在第三世界等落后国家较常见,即所谓的剥削童工,利用孩童从事劳动工作或其他活动来获取利益。

台湾的儿童福利联盟一月十八日公布,去年全台有五十六人因受虐或遭父母携带自杀死亡,其中五十五人是没有自保能力的十二岁以下儿童,平均每月四.三一个小孩在成人携子自杀或施虐过程中丧命。推估去年全年有八千八百余人受害。依据国外经验,潜藏黑数可能高达十倍之多。

美国医学协会公布的数据更显示,美国每年儿童受虐报案案例为一百七十万例,十四万名儿童受到伤害,其中一千五百人因而死亡,平均每月多达一百二十五人,是台湾的三十一倍。

每当为人父母者虐待自己亲骨肉的新闻一传出,总是令人觉得不可思议,事实上虐童的发生虽然原因不一而足,但多半脱离不了施暴者本身在于家庭环境、婚姻关系、工作成就的遭遇与表现。一般来说,虐童的起因计有:个人曾有被虐的历史经验 (童年心理创伤)、沉迷于酒精或毒品、夫妻失和、失业、除了照顾自己还必须照顾小孩的压力以及其他的生活压力等等。

以邱姓女童之父为例,邱父前科累累,有吸毒恶习,与女童母亲的婚姻从头到尾不被祝福;与妻子离婚后,一直都是他在照顾女儿,本身又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三不五时就向前妻要钱,种种状况几乎全部吻合虐童的因素。

更值得注意的是,某些文化传统观念的长期累积,无形中也强化了父母对待子女的态度,导致孩童受虐有时似乎成了“清官难断的家务事”。以东方文化来看,父母往往视小孩为私有财产,认为自己有权决定孩子该怎么管教,要打要骂别人管不着 (尤其是父亲);另外一种观念是“不打不成器”,为了孩子将来前途着想,有必要从小开始严加“磨练”。

无论是何种原因造成父母对小孩管教过当导致身心受创甚至丧命,虐童最值得警惕的一个现象是:这种行为通常具有循环性,一代传过一代,受过创伤者在长大成人后,也会对其下一代形成伤害。

欲防止这种恶性循环别无他法,唯有为人父母或即将为人父母者在发觉自己可能有伤害子女的倾向时,肯寻管道寻求专家协助。此外,官方与民间辅导机构也必须教育大众认识何谓虐童,以期疑似情况发生时能及时介入,减少不必要的悲剧。

相关新闻
宗教团体建议内政部增订婚姻节
体罚虐童?交互蹲跳造成肌溶.血尿
北美背老婆大赛 22对男女争冠军
以色列虐童案件  近年来增加五倍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