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 :谁将中国农民逼上绝路?

何清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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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8日讯】 小人物的悲剧与大人物的政治秀

最近发生的两件事情,倒真是有助于人们了解中国是个什么性质的国家。

一件事情是甘肃农民工王斌余杀人案于九月上旬披露。王斌余兄弟两人向包工头讨要一年半的血汗工资3,500余元人民币而不得,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愤而连杀四人;另一件是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于9月14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慷慨宣布,中国将给予39个最不发达国家部分商品零关税待遇;免除所有同中国有外交关系的重债穷国2004年底前对华到期未还的全部无息和低息政府贷款;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亿美元优惠贷款;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相关援助;在3年内为发展中国家培养3万名各类人才等五大支持举措。

两场社会戏剧的中的两个主角,一个是卑微如尘埃的社会最底层、被中国社会无情抛弃的可怜人物;一个则是位于中国权力金字塔顶端的至尊者。一个为了区区几千元人民币的工资铤而走险,在用刀子结束4个人的生命之后,自己也将踏上不归的黄泉之路;另一位则在世界政治舞台上挥洒金钱,换得万邦喝采,俨然大国君王。这两幕人生戏剧之间能有什么联系?

笔者的回答是,有联系。因为正是中国政府为政不仁,视民众如刍狗,才有了上述两幕戏剧的上演。在中国类似于王斌余这种身处生活绝境的农民工还有好几千万,而他们之所以陷入如此绝境,与中国政府的社会政策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

农民负担重自何而来

中国农民大概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群,其生活之悲惨与无权状态,早就比以不公正闻名的巴西农民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今天农民的税费负担之重,更是早已超过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因为任何封建王朝都有60岁以上免交人头税的规定,而中国现在不管任何年龄的老人,都必须缴纳人头税。虽然地方政府经常以补充民办教育经费等作为增加税费的堂皇借口,但实际上征收税费的主要原因之一,却是要供养日益庞大的乡镇干部队伍。有资料披露,中国现在是平均28个人就要养一个吃皇粮的人,但这只是指编制内的,并不包括编制外的庞大乡镇干部。通常情况下,一个乡镇行政编制大约40人,事业编制大约70余人,但在这百余人的背后,乡镇财政往往还要养活众多不在编制的人员。

要养活这么吃官饭的人,钱从哪里来? 最后必然是从农民身上刮。有多篇调查谈到,农民现在种田所得的收入,已经低于上交各种税费总额,农民必须从非农收入里拿出一部分来缴纳各种税费。有人曾经计算过,自1990年代以来,负担最多的是湖北农村,最高时农民曾经负担各种名目的税费将近50种,而最轻的也负担过30多种税费。1949年以前国民党与共产党三年内战时期,对民众横征暴敛,人称“民国万税、万税、万万税”时,农民惨况也不过如此。

地方政府难道疯了?非得要采取这种竭泽而渔的方式,将农民逼上绝境?说穿了,这也是地方政府维持自身生存与运转所需,因为自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央政府将所有堪称“肥肉”的税种全留给自己,那些榨不出几两油的税种则分给地方政府。

“分税制”种下的祸根

中国的税收制度比较特殊,自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建立了中央与地方两大税务体系,在税收征收上,采取比较彻底的划分税种办法,主要税种归中央,零星税源归地方。连组织机构都是两套,中央税务系统在省市县设有国家税务局, 实行垂直人员及垂直经费的管理, 负责中央部分税收收入及共享税的收入;地方政府则设有地方税务系统, 实行人员垂直管理及经费的横向管理,负担地方税的收入。

中央财政的固定收入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 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地方财政的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交利润、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 各保险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耕地占用税、 契税、遗产税和赠予税、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除了与土地有关的两项之外,几乎都是油水不大。

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 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 陆地资源税作为地方收入,海洋石油资源税作为中央收入。 证券交易税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

这种税收体系构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不同的利益来源。

地方政府黑恶化的根源: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称

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地方国有企业相继破产,地方企业所得税与上交的利润渐渐枯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至今在中国税收总额中还处于微不足道的地位。消费市场的萎缩,也使得营业税也越来越少,契税、遗产税等则聊胜于无。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剩下的就只有与农民有关的税收以及土地好做文章了。于是农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土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农民偶而杀猪宰羊出卖时的屠宰税,都不断加了又加,这还是有名目可言的正税,而那由地方政府不断巧立名目加征的各种税费比这些正税更重,农民称“一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这里的“一税”指的是中央政府规定的正税,“二税”指的是地方政府加征的各种税,“三税”则是乡、镇、村一级的乱收费。尽管这些税种都油水不大,但在地方政府将主意打到农民土地上之前,却是支持农村基层政权的主要财源。

地方政府事权极大,财权极小的这种不对称状态,必然种下祸根。许多县级以下政府为了生存,催粮要款已经成为主要的日常工作,而所有地方的公共事务,大到教育、修桥筑路,小到垃圾处理这类日常事务都基本陷入瘫痪。而催粮要款必须借助于暴力,于是村镇一级的政治权力已被地方豪强掌控,流氓化、土匪化、黑社会化的趋向十分明显。

为了开拓新税源,地方政府终于将眼光转向了农民最后一块生存资源──土地。20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二轮“新圈地运动”,圈占掠夺的目标主要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耕地──另一目标是中国大大小小的城市的“旧城”。从本世纪初以来,地方政府依靠出卖土地获取了大量的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出让收入,这些收入成为支持地方政府的日常运转的财政支柱。

然而不管是农村的耕地还是城市居民的旧房,这次“新圈地运动”涵盖之处,都导致许多人的生存状态严重恶化。没有多少农民愿意让出这块资源,但羊与狼之间哪有什么理由好讲?虽然征地号称要给农民以经济补偿,但一来由于补偿严重偏低,二是干脆被地方政府侵吞,农民大都因征地而陷入贫穷。浙江省由于经济相对发达,其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略高,农民的不满本应较之其它省份要低。但据浙江省农村调查队的调查,只有6.8%的农户对此表示满意,有22%的农户认为补偿标准严重偏低,53.2%的农户认为偏低。还有许多地方政府干脆侵吞补偿款,农民分文未得就被赶离家园。

中国的贱民阶层──三无农民

这些失去土地的农民面临三无状态:无业可就,无田可耕,无处可去。所以每一次征地都导致非常激烈的冲突,地方政府往往需要依靠出动大量军警才能将农民的反抗勉强镇压下去。

在土地征用上,中国地方政府的行为如同黑帮。2003年,中国各地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7.8万件,立案查处12.7万件,但这么多违法案件中,只有925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央政府处罚这些地方官员的兴趣显然在于罚款,而不在于杜绝这类行为。因为在地方财政主要依靠土地收入时,中央政府事实上没有办法杜绝这类行为。据统计,从 2002年到2004年上半年这将近三年的时间当中,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累计达9,100多亿元。一些市、县、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占到财政收入的一半,有的作为预算外收入甚至超过同级同期的财政收入。这一数据足以证明,是地方政府掠夺了农民最后的生存资源土地才获得了足够的财政收入,维持着地方政权的运转,当然也让官员们的私人腰包因此鼓胀。而中央政府装模作样地惩罚少数地方官员,却忘了正是自己定下的税收制度逼得地方政府竭泽而渔。

农民失去土地,意味着被拔去生存根基。大多数失地农民无法找到工作,因为城市居民的失业问题也越来越严重,那里根本没有农民们的生存空间。新华社记者曾对湖北农民工彭红平跟踪采访 115天,发现在这段日子中,彭红平有工作的日子只有45天,一共只拿到现钱415元;3个月内为11个老板打过工,没有一个老板兑现过工钱上的承诺。而目前全中国流动进城就业的农民工有1.4亿,像彭红平这样住不起房、吃不饱饭的农民工不在少数。本文开头提到的甘肃农民工王斌余因讨要工资未果,绝望之下连杀四人,只是众多走投无路者的一个缩影而已。

每个国家迈向现代化都必然要经历农村城市化这一社会转型过程,但中国农民在这一过程中所受的煎熬毫无疑问比任何国家都要剧烈,也更漫长,这种煎熬来自于多方面:第一,中国现代经济部门的扩张无法容纳如同天文数字般庞大的过剩农业劳动力;第二,在城市里打工的大多数农民工中,其微薄收入只能维持本人的低水平生存,无法在城市里扎根。更重要的是,这种煎熬并不会随着这一代农民的老去而消失,而是作为命运的符咒传递给人数成倍增长的下一代农村人口。

看到中国农民如此悲惨的生存状态,有良知的中国人谁也没有兴致给因表示援助发展中国家而风光无限的胡锦涛鼓掌。要知道,那一笔笔巨款是无数中国农民与农民工的血汗凝结而成。按照联合国制定的标准,从人均GDP799美元到2,990美元的区间内,皆属中低收入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国际援助。而中国直到2003年,人均GDP才超过一千美元,处于受援国行列。中国政府凭什么为了“面子”与虚荣,毫不顾惜农民中将近半数正在贫困线上挣扎,出手豪阔地支援发展中国家?追根溯源,这与中国一个半世纪以来的政治变革诉求有关。

中国百年政治变革缺乏人权诉求

与英、美、法等国在革命前后的情形不同,近代中国最强烈的革命激情和最鲜明的政治理性,并不体现为建立一个自由、民主和公正的新制度的诉求,而是出于要挽救一个中央集权的旧国家免于分裂、破碎和衰弱。在几代中国人看来,一个中央集权国家的份量远远大于数亿民众个人权利的份量。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直到胡锦涛这四代统治者的眼中,这个国家在世界上的虚荣也远远重于它的子民在自己国家里的人权。事实上,中国现在的改革仍然受制于这种思维,强国梦与和平崛起可以大谈特谈,人权却被束之高阁,甚至不被深受意识形态宣传影响的广大国人认为是个问题。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今年所公布的一项调查表明,大多数中国人视美国批评中国的人权为不友好之举──一个国家的人权状态,必得要人家来提醒才能注意,甚至提醒之后还认为是霸权主义为遏制中国崛起的借口,真是让人无话可说。

中国人应该认识到,中国人民的人权远比政府的虚荣重要。中国人也不应该忘记,在中国饿死3,000多万人的1960年代初的三年大饥荒时期,中国还在大幅度扩大对外援助,1961年和1962年中国对外援助支出合计为13亿7,000万元,连同前三年(1958年,1959年与1960年)的对外援助支出,5年总计23亿6,000万元人民币。中国人应该算算这笔账,中国政府的面子是多少条人命换来的?历史提醒中国人,强国梦是否应该加进人权内容?这种压榨本国人民血汗,供本国最高统治者到世界政治舞台扮演强国君主的无聊兼无耻政治秀应该结束。无论如何,一个政府首先应该对本国人民负责,因为毕竟是本国人民在纳税供养这个政府。

孟子曾说过,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中国确实应该将“强国梦”植根于公民权利之上。一个人民缺乏尊严的国家,永远成不了真正的强国。(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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