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297) 来美后因信仰基督申请庇护

人气 148
标签:

【大纪元10月30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二百九十七:我想办政治庇护,我2004年12月持J-1签证来美参加培训,今年4月底项目结束, 但滞留波士顿未归,到10月底他就到了非法滞留半年了。我在大陆是中共党员,估计4月初已被开除了。我对中共越来越厌恶, 故在4月底皈依基督教。我本来宁愿黑下来,也不想采用任何和政治相关的手段来取得或延长身份,以免连累国内的家人。但是现感到没有身份的巨大压力,在不伤及家人的前提下,我不想错过可能的机会维持在美国的生存:

A 我有可能办成政治庇护吗?政治庇护的提出在抵美9个多月后而且身份已过期近半年的情况下,法官会不会怀疑我有不良的动机?
B. 如果我9月底前向移民局提出庇护申请,是不是就不担心到了非法滞留半年而三年内不准入境的时限了? 如果申请未能获批,身份从什么时候起算失效?
C. 案件受理期,可以打工和上学吗?一般从申请到最终裁决会有几年时间?
D. 如果申请被拒绝,我将不能采用别的任何方式延长或取得身份?
E. 从法律上讲,如果申请遭到否决,我将被立即遣返回国,是强制遣返还是可以保释出来?因为据咨询,非法移民如果被移民局查到,第一次通常可以保释出来,并通常又都跑到别的地方继续生存。
F. 政治庇护如果批准后,多少年内不能回国?
G. 布什政府拟推行客工计划,可能比较宽松。我申请不申请政治庇护,对我将来能否纳入客工计划的影响有多大?也即:曾经申请政治庇护的人 与单纯的非法移民相比,哪个更可能被纳入该计划?更可能的是,无论申请政治庇护与否,我这个J-1都将被排除在该计划外?
H. 从《大纪元》上看到广告: 加州有一个公司可以帮合法入境和身份过期半年内的人申请工作和转换成劳工身份。广告不可信吗?
I. 在8月份的一期《世界日报》上看到:布什政府可能的客工计划,只针对2004年2月份以前的非法移民,以后的非法移民都将遣返。据他们讲是来自美联社的新闻稿,请问这个时间准确吗?这个时间是怎么定的?
J. 还有别的任何办法可以帮助合法留在美国吗?
K. 长期以来,网上关于J-1的讨论比较少,请以后各位多多关心一下J-1的非法移民问题。
L. 请推荐一下办政治庇护比较好的华人律师。

解答: A: 按常识﹐人们会怀疑你信仰基督教是为了庇护申请。你的申请的批准会比你在中国就是一个基督徒要困难得多。

B: 如果避难失败,你失去身份是从2005年3月开始﹐仍然受3 年不许入境的限制。

C: 从申请到面试的时间平均为50天。如果通过,你会立刻收到EAD;如果被拒,你的案子会进入驱逐处境程序,如果从你向法官申请的I-589表起过150天,你就可以申请EAD,直到驱逐处境程序结束。

D: 是的。你不能转或延你的J-1身份﹐因为你的J-1身份已经作废了。庇护申请是失去身份后重新获得合法身份的一种方式。和美国公民结婚是另一种方法。目前,基本上是这两种方法。

E: 你说的对。很少有中国人在逐境命令后被移民局护送上国际航班。大多数人在那时保留上诉的权利,报上上诉的文件。有很多人是在这节骨眼儿上消失了。

F: 4-7年,直到他拿到他的绿卡。

G: 当然是那些仅仅失去身份的人有更好的可能。庇护几乎是最后的应急手段,就像赌博一样。如果你获得批准,最终你会拿到绿卡;如果没有,你的案子会自动进入驱逐出境程序。几乎所有的移民利益都把正在驱逐处境程序内或者已经被签发驱逐出境命令的人排除在外。6.4.中国学生保护法案J-1可以申请﹐2 年回国服务被豁免。

H. 依照法律,这是可能的。是根据245(k),它允许那些失去身份不超过半年的人提交I-485。在这种情况下有一种类别可以立即得到移民签证的配额。一个人可以以EB-1或者以NIW(国家利益豁免)来同时提交I-140/I-485。这样,就可以获得打工许可卡。但是不见得必然获得绿卡。因为I-140申请的准备可能很潦草,甚至会是造假。但2005年10月以后﹐由于EB-1都没有立马可取的名额﹐这种公司的业务会减少一半.

另一个方法是,某一个公司用假名字申请很多劳工证。在当前的法律下,如果最初申请受益人不再用这个劳工证﹐受益人是可以由另一个人代替的。而且,这也是可能的:劳工证申请的时间非常长(比如在2000年开始),那么,会有移民签证配额的,就可以同时提交I-140/I-485, 从而得到打工许可卡。

正是因为滥用这个规定,劳工部(DOL)已经提交一项法律以取消这项“替代规则”,而且需要雇主必须在劳工证批准后45天之内提交I-140。

I: 布什政府从来没有公开一个详细的计划,所以时间表都是被透露或者被猜测。当然,大赦或者准大赦总会设置一个日期。日期之后到美的人就不能享受。

J: 没有。

K: 几乎所有中国人的J-1签证都有两年回国服务期,它是所有签证中最糟糕的.

L: 可以去www.aila.org 上获得介绍,至少一个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的律师,比一个非AILA会员的律师有更多的途径得到最新的移民法信息。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移民问答(287)﹕有很多州劳工部门收到LC申请未发信
移民问答(288)﹕如何同美国驻广州领事馆联系
移民问答(289)﹕亲属类I-485 申请后, 离美要用AP重新入境
移民问答(290)﹕领养可以发生在台湾或美国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