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百华:“北京门”、企业权利与原罪

樊百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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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讯】共产党已经不能对中国负责了,因为它不能抑制自身的腐败,不能抑制腐败的黑社会化。

好文章有着鲜明的实践意向,与一般日常零碎的自生自灭的抗争相比,好文章有着更多实践意义,它在人们的心中和行为上,不可逆地提升了实践性认知。

为什么说共产党政府已经不能对中国负责了?当然不是说它失去了控制甚至镇压的功能,相反越是腐烂的政权,越是要顽固表现出对“敌人”的残忍残暴。你看,还有比某些中国人嘉赏的金正日政权更残忍残暴了吗?没有。还有比中国军人朱成虎的叫嚣更张狂更敌视人道的吗?也没有了。共产党对“自由化”、对“异见人士”,这些年尤其对千百万劳苦大众的镇压,当然很有效率——如果说这个政权还有什么效率的话,唯一的高效率恰恰剩下了这一面。但是,共产党实实在在已经不能对中国负责了,因为它不能有效抑制自身的腐败,不能有效抑制腐败的黑社会化(最新的例证是湖北省委副书记长期为黑社会效劳),不能将它的任何一个好的口号,例如利为民所谋,真正落实到实处。

早在10多年前,人们就担心民营企业发展起来,共产党会想办法控制、盘剥、侵蚀甚至抢夺。这个判断的根据在哪里呢?在于真正的民营企业都有反对垄断反对专制而喜欢自由发展的品性,而共产党不希望有任何力量超出其控制之外。不管共产党对真正的民营企业采取何种手段,是哪一级的行为,以及这种行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斯文”的还是粗暴的。若干年来,好的民营企业在贷款、项目或者工程的竞争以及税收方面,已经饱尝艰辛。而最近的陕西油田案、香港嘉利来案便集中暴露了共产党对真正民营经济的本质。余世存的《北京门之变及其他》就是全面、深入揭露、解读这一真相的力作。这篇文章刊登在苏晓康先生操办的《民主中国》上,在冯崇义、丘岳首操办的《真话文论周刊》上。我希望关注中国命运的人们能够广泛传播这一力作,让它的影响力得到应有的发挥,至少不比焦国标之于中宣部、卢跃刚之于团中央小。

好的文章是呕心沥血出来的,是充满道义张力的,是在理念、现实感、感悟力上,倾注了全部生命激情的,不论他的文字功夫如何,是不是有很高的可读性,人们都能从中看到作者对社会苦难的诚实担当,看到作者所费工夫的巨大与顶真,看到作者决不肯满足于泛泛议论、炒冷饭、吃冷猪肉的执著。

余世存的文字大都有其独特敏锐的思悟,尽管有些表述过于晦涩(作为政论、时评和思想随笔,这是缺点,作为艺术随感则未必是缺点),但透过不完全能看得明白的文字,我多少都能领略到其中真正独立思考的蕴涵。

《北京门之变及其他》中的“北京门”,可以解读为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政法系”(尽管我根本不看好“人文系”、“技术系”,我也同样不看好“政法系”)的腐败,和共产党中央政府、中央政法系的丑闻。事件已经历时数年,情节是简单的,就是香港嘉利来当年与其他企业合作拿到了北京的一块地,后来地价涨了,嘉利来到手的上亿利润,被北京市几家政府部门通过非法取消嘉利来的控股权,粗野得像拦路抢劫一样抢走了。抢走之后,嘉利来公司上访、起诉、上告再上诉,费尽周折、历尽艰险,纵有国务院严正介入,也至今不能讨回公道。

这里仅录世存文章的一段一观个中的凶险——“北京门事件的一方,穆军先生和香港嘉利来,以受害者的形象出现,始终不知道如何称呼他的对手,他说是‘一伙人’,这伙人中有社会黑势力,有北京市几个部门的不法公务员。他们的力量太大了,大到无所不用其极,如2000年9月,有人雇用香港黑势力,上门同嘉利来谈收购事宜,称代表合作公司中方,并展示暴力照片,威胁嘉利来时任董事长黄国强说,‘给你1200万美元,把项目让出来。如果不让,通知你老婆等着收尸。’由于香港警方介入,强买之事未能得逞;警方觉得事态严重,劝黄纠纷一日未决,不要踏足内地。这位黄国强先生,因此至今不敢踏足北京。”

“北京门事件”的重大意义在于:维权是重要的,但命名2003年是公民维权年,并且莫名其妙地将维权当作最重要的事务,实在是匪夷所思的;通过法律伸张正义也是重要的,但提出“政法系”而且以为“政法系”能给中国带来实质性变迁,则是滑稽的奇谈怪论;“中国问题”当然必须通过政治斗争来寻求根本解决。

世存介绍说:“用穆军的话说,他打这场官司,自己总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只维权不反贪’。”结果连“国务院办公厅也出面督办,竟然也没用!”“回过神来的嘉利来转入了第二阶段,‘坚决反贪阶段’。穆军感到,反腐败要打人民战争,绝非单靠‘专业队’、‘中央军’所能为。精英也好、老百姓也好,都要为公益和正义而战。这样做的人越多,恶势力就不敢那么嚣张。”“但是,我们又没想到,几天以后,被抓进去的人被保了出来。我们又傻了!看来反贪不成。”“我们遇到这种事,很吃一大惊,我们开始为中央政府喊冤了,这是我说的第三阶段。”

穆军先生说的“第三阶段”当然沟讽刺的了。怎么解释呢?就是中央高层、北京政权内部有不同意见,但权力集团内部的互相掣肘,或者“稳定压倒一切”的至高原则,形成了“正确意见”的软弱无力。要说“冤”,当然只有嘉利来冤,同情甚至有所支持(当然没有“豁出去”的支持)嘉利来的高官有何“冤”可言呢?

世存介绍说:“对暴力的横行现象,一位学者对穆军等人解释说:‘一开始是从农民身上得利,后来从工人身上得利,现在是你们这种大肥羊,该斩你们了。’”“据说,港商被地方贪官侵吞资产的事件多有发生。沉志耕律师先后受理此类案件4桩,多系冤情。香港《信报》2004年8月刊登原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秘书长、统战部长何铭思文章,披露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著名实业家霍英东被广东番禺贪官梁柏楠巧取豪夺事件。霍英东投入的40多亿港币,被番禺的‘一伙人’以各种恶劣手段抢去了。《凤凰周刊》2004年9月、2005年3月两次报导香港运洋公司索债10年,与辽宁省水利厅所属辽宁胜天公司的马拉松积案。据了解,目前港资在大陆外资总额中比例为45%,而近年来港商在大陆吃官司、被关押的人数上万。”“‘港商一人一颗泪,一人一身伤。’何铭思哀叹说,‘大佬被斩,不好意思说话,小人物被斩,没地方说话。这么下去,香港就完了。’”“实际上,受害的岂止是港商而已。官商、权力资本从未怕过谁。今天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多半有苦难言,他们的权益同样得不到保护,更遑论普通民众。如高智晟所说:‘近两年来,各地腐败的官吏集团明目张胆地动用公检法力量抢劫公民的财产,在光天化日之下对维权的同胞施以野蛮的毒手。各地对维权公民的抓捕已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极致如此次的太石村事件,及陕北油田事件,动辄就动用数以千计的荷枪实弹的虎狼恶警,对付和平维权的手无寸铁的公民。我们要大声质问,这是在做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他们为什么敢这样做?他们为什么要与自己国家制定的法律为敌?为什么要与基本人性为敌?为什么非要迫不及待地把中国人民逼向绝地?为什么,他们要干什么?’”

面对一些“自由主义代表人物”有意无意的回避“中国问题”,我当然早已同意世存的这一富有个性的判定:“类人孩们不是政治的,由于对政治的认知、意志和方法的不足,他们甚至回避政治;即使谈论维权,他们也会把维权看做是一种非政治的……没有身份认同的类人孩们的《义勇军进行曲》说得极为准确: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都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就是说,必须到了最后的关头,危险是最大的,吼声是被迫的。但如果类人孩们对危险的认知还到不了自己的皮肤,那么,吼声可能就只是个案的、孩子气的。”

写到这里,我想不无悖谬的请读者回到2004年初河北省关于赦免民营企业“原罪”的“异号文件”去。

2004年新年,我与一位同学老板聊天,将民营企业主分成这样几种:一是纯粹靠与权力勾结发起来的;二是制假造劣并多少受到官家保护的(地方保护主义说到底还是有贪官把戏,否则官僚有地方保护的积极性?我不信);三是受制度限制不得不与官府打交道被迫偶有苟且的,否则例如贷款贷不到,缴税也会遭遇苛捐;四是基本游离于体制外的,这类企业极少,且成长得十分艰难。当然具体情况还要复杂些。但这样判断大致不差。对于第一种,坚决不能赦免,但如何清算将来应当有比较可行的办法。我主张实行“改赃款为贷款”的办法,(后来从华贻芳老先生操办的《泰山通讯》上读到著名企业家武克钢的文章,也提出我这样的办法)至于有种种刑事罪行的,自然属于司法问题;对于第二种,这中间只要没有让公众利益受损,例如没有造成银行坏账、烂账的,就不必追究其行贿,只要能交待出受贿一方的罪行即可,否则,另当别论,有刑事罪也另当别论;如果老板的所作所为比政府已经很糟的政策做得还要糟,这部分就要追究,不能赦免!为什么?太惨了!最近人们被《中国农民调查》震动了,这确实是一本充满道义力量的好书,其实不怎么样的《黄河边的中国》根本不能与它相比。但是,如果有可能出版进城农民工受虐待受严酷剥削的书,你看吧,感情脆弱的人们肯定得心脏病!我是1997年到1999年对这方面特别关注,但是心情的抑郁、悲痛无从表达!后来不敢再看这些报导了。对于第三种,则可以不予追究。像河北著名道义型企业家孙大午那样的,就应当给予适当奖励了!可是大家知道孙先生2003 年受到来自权力的重创!这个河北怪不怪?这个中国怪不怪!什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来都没有放弃政治挂帅这一套,只是有‘别盯住我的权力好好干活吧’这样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罢了。”

我不同意勾销“原罪”。顺便说一句,历史学没有提供马克思所谓“羊吃人”的“原罪”证据。当然,早期资本家使用童工、剥削工人是有的,但是,第一,据例如孙立平等学者的研究,无论美国还是欧洲,他们的工人工资从来没有比我们今天广州、深圳乃至全国各地的工人工资低,(指相对工资比例)今天印度的工人工资也相对比我们高。第二,东方的残酷剥削首先是权力的失职渎责甚至故意怂恿造成的。据“大军研究中心”网站的最新披露:新近大连日企工人本来通过罢工谈判资方已经同意加薪,可大连当局出面说不要加薪,将资方一起拖到与工人为敌的境地。

至少现在,我是不原谅“原罪”的——因为它首先不是什么企业的原罪,而是权力的原罪。有些朋友说,不原谅又怎么办?我立即回答:从不原谅开始!是的,首先要不原谅,就是不原谅,我连秦始皇的罪恶都不原谅,何况这一二十年来的罪恶!我的善恶心是从这个中国久远的深处被培养、激发出来的!你能把历史都抹煞掉吗?如果不能,那么所有秦始皇政治的罪恶我都不原谅。你原谅了最不能原谅的罪恶,还有什么不能容忍,又何必追求民主自由?

嘉利来冤案的另一面,不正是“中国式原罪”的铁证吗?为嘉利来鸣冤、为嘉利来的利益而争,就是不原谅“原罪”。

转载:《人与人权》杂志 12月号 www.trnyurenquan.org(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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