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见:官逼民反,土地问题已无可回避

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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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4日讯】广东汕尾村民遭到血腥镇压,被中共官方报导为“公安干警”“鸣枪警告”因“天色已黑”及现场混乱而造成“误死误伤”,三死八伤。鸣枪警告应枪口朝上,不可能百发百中,则应是开了数十枪或上百枪才造成十数人伤亡,显然就不是一般公安干警使用手枪对空示警,而是武装员警或防暴员警直接向着示威村民射击。况且,尽管天黑而混乱,170多名村民“发动暴力袭击”,被警方迅速查明其中40多人的身份而张榜缉拿,明显 可见官方镇压“暴民”的决心,所谓拘留现场指挥员云云,其实没有多大实际意义。

倒是汕尾那位地方官员爽快得多,不仅直言不讳武警开枪还击造成死伤,更点出事件的症结所在:政府视农村土地为国有──补偿金本来就不是全部给农民拿去平分的,甚至“土地征用对农民不进行补偿都可以”,至于“中南海有人头脑发昏”助长农民的“无赖行为”,向“地方政府闹‘共产’”,“那地方政府就开枪”!

显然,太石村民的和平行动遭到镇压,与汕尾村民的反抗行动遭到镇压,在官方看来没有多大的区别,因为所谓“维权”本来就是“无赖行为”,对和平的无赖可以客气一点儿少使用暴力,对敢于动武的无赖就不妨动用武装部队开枪射击,就象当年在首都的大街上一样。

或许,中共的中央与地方是有些矛盾,有时矛盾还不小,但面对民众,他们的根本立场其实一致。即使“中南海有人头脑发昏”也只是少数人而已,或者只能偷偷摸摸地做小动作,不妨碍中共作为一个整体而站到民众的对面,指手画脚是比较文明的表现,枪口瞄准亮出刺刀或开出坦克车也早有准备。更何况,政治不透明,谁知道黑箱中矛盾状况的究竟,而视农村土地为国有土地的官方看法,却真实可信,也才能解释何以“圈地”成为狂潮,何以对农民如此普遍地粗暴无理还都表现得理直气壮。

这就叫作,官逼民反。

曾几何时,共产党的干部还在感叹“中国的老百姓太好了”,放眼望去尽是顺民,可以容忍中共的错误和罪行,可以不打扁担。而一旦新的潮流兴起,顺民的人性也会起变化,情急之下动起手来,也不奇怪了。中共党政官僚对民众的利益视而不见,该解决的事情就是不解决,却丝毫地不能容忍民众们被逼得造反。殊不知,你可以视刘邦为无赖,可以视李自成为“盲流”,但这些陈胜吴广的哥们弟兄,其实都是在帝王家的“国有土 地”压迫下不老实起来的。

有人说,共产主义原教旨理论认为土地公有是让全体人民利益均占的政策。这不大确切。对欧美社会或许如此,对东方社会则不同。马克思有其“亚细亚社会”及“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看法,而土地国有实际上是这种社会及其生产方式的基础。当年普列汉诺夫曾尖锐批评列宁“用社会革命党人的眼光看待国有化”,指出“俄国土地问题的历史与其说同西欧的历史相像,倒不如说它同印度、埃及、中国和其他东方专制制度的历史相像”,“我国的情况是土地和耕田的人都受国家的束缚,而俄国的专制制度就是依靠这种束缚发展起来的”。

要走出“亚细亚社会”,无非两条路。一是马克思等人曾期望通过农民合作,即借助古老的村社而避免资本主义式发展,走出一条非资本主义之路,但条件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尚未根本毁灭村社。但到了列宁写作俄国资本主义的专著时,应该说已证明此路不通了。另一条路则是私有化、市场经济,当然,在工农政权下仍可以与资本主义多少有些不同,但条件是共产党真正作为左派政党,在发展中维护劳动群众的利益。

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是一种尝试,但在土地国有的法令已经签署的情况下,它尚未触及根 本,结果被史达林中断,代之以集体农庄。中国也曾有新民主主义发展的可能性,但也被中断。土地改革时号称“土地还家”,激励数百万农民子弟为土地而战,激励成千万的农民支持土地革命战争,结果,土地到农民手里没几年就被动员着集体化,到现在,汕尾那位官员甚至认为“共产党把土地从地主那里夺过来归国家所有”,“共产党没有说把土地从地主那里夺过来之后分给农民,土地就成了归农民所有了”。他认为中国当时就“没有土地私有化”,则当年宣传合作化时历数小农经济如何不好,大体上属于胡 说八道,因为国有土地上的所谓“小农经济”是一种虚拟现实,与历朝历代没有什么根 本区别,乃从属于国家,向资本主义发展的希望微乎其微。

土改完成后,中共中央的决议说,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互助合作的积极性。”所谓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当然是以土地产权为基础,以土地契约为保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高级社的土地入社才成为质的变化,小说《艳阳天》描写了其中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高级社的迅速普及,成为整个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后来的人民公社化只是在公有制框架内升级,但它却真正使得农民体验到“穷过渡”的危害,而“队为基础”体制恢复到初级社的规模是有限的让步 ,土地集体化稳定了下来。

不过,汕尾那位官员倒也没有大错,因为土地改革只是是新民主主义经济革命的开端,革命本身尚未展开,则土地又轻易地被动员着集体化,没有真正掌握在农民手里,土地 私有尚未真正形成。这样,农村体制实际上是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复制古老的农村体制,亚细亚生产方式没有受到土地私有、市场经济的真正改造,就延续下来,成为新型专制的普遍基础。

土地改革使农民开始拥有土地,但未能稳定下来,内容尚未充实就被改变,以至于那位官员可以声称当时实际上是土地国有,农民只有使用权。那么,社会主义改造以后,使用权也集体化,到农业土地承包改革,才把使用权交到农民手里。现在,农村土地究竟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实际上成为法律与现实之间的尖锐矛盾,也成为普遍的圈地冲突的根源。

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尚未成功”,于是造成了无穷的后患,而事情越是触及到实质,就越可以清楚地使人们看到,这一场革命实际上无法回避,无法跳过去不理睬它。你拼命想着跳过它去,它却逼着你回到现实中来。

历史的规律终究不可抗拒。中共极力推动经济发展,不惜以社会两极分化、环境生态成本高昂为代价,似乎已经证明了历史规律可以抗拒,它可以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大潮流中成功地维持专制。这一表面上令人迷惑的现象,其背后是亚细亚社会及其生产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的现实。这一现实未改变,中共就可以演出它的威武雄壮的活剧,演得让世人眼花撩乱,对中共的本事佩服得不得了。然而,市场经济已经在无可阻挡地发展 起来,却也是中共无可奈何之事。权力借助于这一发展而寻求与资本作交易的机会,尽管也还能够很得意,尽管也还能够很发财,却无可避免地在规律的作用下,一再地把国有体制推到社会发展、人民利益的对面。企业国有是如此,土地国有(即使以集体所有为幌子)也是如此。

规律的作用,总不会是那么明显,那么直接,否则,就用不着什么科学理论研究,用不着马克思那样耗费其毕生的精力了。中共可以以为,凭借手中的权力可以扭转规律,甚至造出新的规律,但是,它的利益毕竟是在国有,是在垄断,是在控制社会,凌驾于社会之上。它要为民作主不难,要“以民为本”,进而实行民主,在新的社会环境变化之际保持与人民利益一致的模样,就难了。换句话说,官逼民反,乃因为官也被它背后的手逼着,有多少良好愿望甚至菩萨心肠,有多少“某某式的好干部”,也是枉然。
(12/14/2005 1:23)

来源:新世纪(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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