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見:官逼民反,土地問題已無可回避

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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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4日訊】廣東汕尾村民遭到血腥鎮壓,被中共官方報導為「公安幹警」「鳴槍警告」因「天色已黑」及現場混亂而造成「誤死誤傷」,三死八傷。鳴槍警告應槍口朝上,不可能百發百中,則應是開了數十槍或上百槍才造成十數人傷亡,顯然就不是一般公安幹警使用手槍對空示警,而是武裝員警或防暴員警直接向著示威村民射擊。況且,儘管天黑而混亂,170多名村民「發動暴力襲擊」,被警方迅速查明其中40多人的身份而張榜緝拿,明顯 可見官方鎮壓「暴民」的決心,所謂拘留現場指揮員云云,其實沒有多大實際意義。

倒是汕尾那位地方官員爽快得多,不僅直言不諱武警開槍還擊造成死傷,更點出事件的癥結所在:政府視農村土地為國有──補償金本來就不是全部給農民拿去平分的,甚至「土地徵用對農民不進行補償都可以」,至於「中南海有人頭腦發昏」助長農民的「無賴行為」,向「地方政府鬧‘共產’」,「那地方政府就開槍」!

顯然,太石村民的和平行動遭到鎮壓,與汕尾村民的反抗行動遭到鎮壓,在官方看來沒有多大的區別,因為所謂「維權」本來就是「無賴行為」,對和平的無賴可以客氣一點兒少使用暴力,對敢於動武的無賴就不妨動用武裝部隊開槍射擊,就象當年在首都的大街上一樣。

或許,中共的中央與地方是有些矛盾,有時矛盾還不小,但面對民眾,他們的根本立場其實一致。即使「中南海有人頭腦發昏」也只是少數人而已,或者只能偷偷摸摸地做小動作,不妨礙中共作為一個整體而站到民眾的對面,指手畫腳是比較文明的表現,槍口瞄準亮出刺刀或開出坦克車也早有準備。更何況,政治不透明,誰知道黑箱中矛盾狀況的究竟,而視農村土地為國有土地的官方看法,卻真實可信,也才能解釋何以「圈地」成為狂潮,何以對農民如此普遍地粗暴無理還都表現得理直氣壯。

這就叫作,官逼民反。

曾幾何時,共產黨的幹部還在感歎「中國的老百姓太好了」,放眼望去儘是順民,可以容忍中共的錯誤和罪行,可以不打扁擔。而一旦新的潮流興起,順民的人性也會起變化,情急之下動起手來,也不奇怪了。中共黨政官僚對民眾的利益視而不見,該解決的事情就是不解決,卻絲毫地不能容忍民眾們被逼得造反。殊不知,你可以視劉邦為無賴,可以視李自成為「盲流」,但這些陳勝吳廣的哥們弟兄,其實都是在帝王家的「國有土 地」壓迫下不老實起來的。

有人說,共產主義原教旨理論認為土地公有是讓全體人民利益均占的政策。這不大確切。對歐美社會或許如此,對東方社會則不同。馬克思有其「亞細亞社會」及「亞細亞生產方式」的看法,而土地國有實際上是這種社會及其生產方式的基礎。當年普列漢諾夫曾尖銳批評列寧「用社會革命黨人的眼光看待國有化」,指出「俄國土地問題的歷史與其說同西歐的歷史相像,倒不如說它同印度、埃及、中國和其他東方專制制度的歷史相像」,「我國的情況是土地和耕田的人都受國家的束縛,而俄國的專制制度就是依靠這種束縛發展起來的」。

要走出「亞細亞社會」,無非兩條路。一是馬克思等人曾期望通過農民合作,即借助古老的村社而避免資本主義式發展,走出一條非資本主義之路,但條件是資本主義的發展尚未根本毀滅村社。但到了列寧寫作俄國資本主義的專著時,應該說已證明此路不通了。另一條路則是私有化、市場經濟,當然,在工農政權下仍可以與資本主義多少有些不同,但條件是共產黨真正作為左派政黨,在發展中維護勞動群眾的利益。

列寧的新經濟政策是一種嘗試,但在土地國有的法令已經簽署的情況下,它尚未觸及根 本,結果被史達林中斷,代之以集體農莊。中國也曾有新民主主義發展的可能性,但也被中斷。土地改革時號稱「土地還家」,激勵數百萬農民子弟為土地而戰,激勵成千萬的農民支持土地革命戰爭,結果,土地到農民手裏沒幾年就被動員著集體化,到現在,汕尾那位官員甚至認為「共產黨把土地從地主那裏奪過來歸國家所有」,「共產黨沒有說把土地從地主那裏奪過來之後分給農民,土地就成了歸農民所有了」。他認為中國當時就「沒有土地私有化」,則當年宣傳合作化時歷數小農經濟如何不好,大體上屬於胡 說八道,因為國有土地上的所謂「小農經濟」是一種虛擬現實,與歷朝歷代沒有什麼根 本區別,乃從屬於國家,向資本主義發展的希望微乎其微。

土改完成後,中共中央的決議說,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個體經濟的積極性,另一方面是互助合作的積極性。」所謂個體經濟的積極性,當然是以土地產權為基礎,以土地契約為保證。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高級社的土地入社才成為質的變化,小說《豔陽天》描寫了其中一場驚心動魄的鬥爭。高級社的迅速普及,成為整個社會主義改造的基礎,後來的人民公社化只是在公有制框架內升級,但它卻真正使得農民體驗到「窮過渡」的危害,而「隊為基礎」體制恢復到初級社的規模是有限的讓步 ,土地集體化穩定了下來。

不過,汕尾那位官員倒也沒有大錯,因為土地改革只是是新民主主義經濟革命的開端,革命本身尚未展開,則土地又輕易地被動員著集體化,沒有真正掌握在農民手裏,土地 私有尚未真正形成。這樣,農村體制實際上是在新的社會環境中複製古老的農村體制,亞細亞生產方式沒有受到土地私有、市場經濟的真正改造,就延續下來,成為新型專制的普遍基礎。

土地改革使農民開始擁有土地,但未能穩定下來,內容尚未充實就被改變,以至於那位官員可以聲稱當時實際上是土地國有,農民只有使用權。那麼,社會主義改造以後,使用權也集體化,到農業土地承包改革,才把使用權交到農民手裏。現在,農村土地究竟是國有還是集體所有,實際上成為法律與現實之間的尖銳矛盾,也成為普遍的圈地衝突的根源。

新民主主義的「革命尚未成功」,於是造成了無窮的後患,而事情越是觸及到實質,就越可以清楚地使人們看到,這一場革命實際上無法回避,無法跳過去不理睬它。你拼命想著跳過它去,它卻逼著你回到現實中來。

歷史的規律終究不可抗拒。中共極力推動經濟發展,不惜以社會兩極分化、環境生態成本高昂為代價,似乎已經證明了歷史規律可以抗拒,它可以在市場經濟、民主政治的大潮流中成功地維持專制。這一表面上令人迷惑的現象,其背後是亞細亞社會及其生產方式尚未根本改變的現實。這一現實未改變,中共就可以演出它的威武雄壯的活劇,演得讓世人眼花撩亂,對中共的本事佩服得不得了。然而,市場經濟已經在無可阻擋地發展 起來,卻也是中共無可奈何之事。權力借助於這一發展而尋求與資本作交易的機會,儘管也還能夠很得意,儘管也還能夠很發財,卻無可避免地在規律的作用下,一再地把國有體制推到社會發展、人民利益的對面。企業國有是如此,土地國有(即使以集體所有為幌子)也是如此。

規律的作用,總不會是那麼明顯,那麼直接,否則,就用不著什麼科學理論研究,用不著馬克思那樣耗費其畢生的精力了。中共可以以為,憑藉手中的權力可以扭轉規律,甚至造出新的規律,但是,它的利益畢竟是在國有,是在壟斷,是在控制社會,淩駕於社會之上。它要為民作主不難,要「以民為本」,進而實行民主,在新的社會環境變化之際保持與人民利益一致的模樣,就難了。換句話說,官逼民反,乃因為官也被它背後的手逼著,有多少良好願望甚至菩薩心腸,有多少「某某式的好幹部」,也是枉然。
(12/14/2005 1:23)

來源: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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